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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Sunday
22:58

行李夾帶大陸柑橘未報檢疫遭開罰

取自金門網站
2008.11.16
小三通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應向防檢局申請檢疫於十月一日上陸,動植物防檢局金門檢疫站會同財政部海關人員,今天在金門水頭碼頭,查獲旅客從大陸攜帶違禁的柑橘闖關,金門檢疫站首度對查獲行李夾帶大陸柑橘的台灣女旅客,祭出新台幣三千元的罰單。 金門檢疫站說,台灣籍三十二歲楊姓婦女,是在今天中午自大陸廈門搭小三通客船入境金門,通關時被海關X光機檢測發現拉桿式行李箱可能夾帶違禁品,經開箱檢查,赫然發現藏有重七點六五公斤的大陸柑橘。 楊女入境時,金門檢疫站的檢疫犬芭比即嗅出其行李箱有水果味,但她謊稱以前有放水果,但已經吃完,可能因此殘留味道,一度騙過防疫人員,然而,在海關X光機把關下,終究還是露出馬腳。 金門檢疫站表示,海關人員發現楊女行李有問題時,還曾提醒不能帶大陸水果、肉類等違禁品入境,但楊女推說只有零嘴,企圖再度矇混過關,但還是被查出夾帶違禁的大陸柑橘,楊女才坦承水果是在廈門購買,準備帶回屏東給親友品嚐。 由於楊女夾帶大陸水果入境,並未據實申報,金門檢疫站開出金門小三通啟動以來,第一張違規攜帶大陸動植物產品入境裁處書,裁處罰金三千元。 金門檢疫站主任蔡杉檜說,自十月一日起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將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國人出國如欲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回國,可在出國前事先向該局洽詢相關檢疫規定,除符合檢疫規定之犬、貓、兔及動物產品外,其他活動物及動物產品均為禁止攜入項目。 而,植物產品中,鮮果實亦為禁止攜入項目,其他活植物及其生鮮產品,除符合檢疫規定者外,一律不准攜入。 蔡杉檜表示,旅客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時,依規定應主動填寫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或向防檢局申請檢疫,且應走紅線檢查檯接受查驗,攜帶的動植物及其產品符合檢疫規定者,方可攜入。 或者,可於通關前將攜帶之動植物及其產品自行丟入防檢局所設之棄置箱中。 他說,自海關採行入境旅客紅綠線通關制度開始,為防範國外動植物疫病害蟲入侵,防檢局自九十一年起即在各國際機場港站設有檢疫偵測犬,加強入境旅客違法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之檢查。 經檢視過去二年之攔截紀錄,違法攜入動植物及其產品之種類及數量仍有增加趨勢,可見少數旅客還有心存僥倖意圖矇混闖關之情事發生。 蔡杉檜再次籲請國人注意,依據新修正之植物防疫檢疫法與動物傳染病條例,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如未主動向海關申報或向防檢局申請檢疫被查獲者,自十月一日起將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之罰鍰,其違規情節重大者並將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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