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網(Logo-image) 台灣新聞網(Logo-text)

2024/04/29
Monday
22:52

雲林縣縣長蘇治芬堅持回看守所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8.11.10
雲林縣長蘇治芬因涉及貪污案拒絕交保而被羈押於雲林看守所,隨即以絕食抗議來捍衛自己清白,看守所於十一月八日晚上將蘇治芬強制救護,經送若瑟醫院強制醫治後,蘇治芬堅持要與一般收容人一樣,因此堅持返回看守所,經若瑟院醫療團隊評估後,由警方與看守所人員戒護下,搭乘救護車返回看守所,蘇治芬已有一百五十小時未進食。 律師李進勇在縣長返回看守所前探視縣長後轉述縣長意思表示,因為雲林地檢署已公開放話要快速於本周內偵結該案,讓蘇治芬縣長失去抗告意義,因此決定放棄抗告。 李進勇律師強調,檢方偵辦此案件有先入為主的偏見,上周即宣稱要在本周內起訴,是為起訴而起訴,蘇治芬縣長已來不及對於此次羈押提出抗告,即使提起抗告也已失去意義。為何檢方要如此匆促起訴該案,因為檢方要逃避抗告後,二審法院將針對此次羈押是否適當重新裁定,也就是二審法院將對全案偵辦的程序是否違反公平正義的部分,重新審理,檢方羈押蘇縣長後,再傳訊的相關證人都被追問與本案無關的他案,顯然蘇縣長遭羈押是被以與本案無關的案件來提出聲押,甚至以羅織他案罪嫌方式來起訴,檢方已經有先入為主的想法與做法,因此,決定放棄抗告。 前行政院秘書長葉菊蘭表示,蘇治芬以生命捍衛清白,但是她擔心檢方會為了找到收押縣長的合理性,羅織其他更多莫須有罪名,她很替蘇治芬擔心檢方會這樣做。
返回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