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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
Saturday
18:56

警方查獲偷腳踏車竊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中市報導
2008.10.24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警員蔡志忠,於日前受理民眾報案報案人姬小姐到所報案,稱其停放於大樓地下室之腳踏車被竊現場遺留被剪斷之腳踏車鎖鍊一條。 姬小姐說:「太超過了!連停在地下室上了鎖都被偷」,報請警方偵辦。 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文昌派出所警員蔡志忠受理報案後,立即前往現場蒐證,並調閱大樓之監視錄影帶,發現於監視器畫面中有2男1女,於光天化日之下在該大樓之地下室,公然下手行竊。 警方並發現該3名竊嫌,以自小貨車載運贓物,警方於是根據竊嫌所駕駛之車號,通知車主林0福到案說明。 林民稱當日受其妻劉0惠之弟弟劉0杉之委託,欲將其弟弟所有之3部腳踏車載回雲林之鄉下騎用,於是開貨車伙同其妻與岳父劉0助到其所住之大樓地下室搬運。 林嫌與其妻等辯稱因腳踏車顏色相似,所以搬運時誤將他人之腳踏車搬走,惟被害人腳踏車上鎖,還被竊嫌以壓力剪強行剪斷,如是自己的腳踏車何需強行破壞,顯係推諉之詞。 林嫌等於警方通知後,立即聯繫其妻弟劉0杉,連夜將已搬運到雲林被害人之腳踏車運回還給被害人,被害人姬小姐對於警方鍥而不捨,幫她尋回愛車表示感謝之意,全案偵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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