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21日巡察苗栗民眾可預約陳情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10.14
苗栗縣政府計畫室今天表示,監察院李委員復甸、周委員陽山將於10月21日到苗栗縣巡察,21日下午1時起至2時30分止,在縣府二樓會議室接受人民現場陳情。
苗栗縣政府表示:為了讓當天民眾陳情過程順利進行,陳情人應將陳情案件,以書面資料提出申請,一式三份,以便當天安排有關業務主辦單位派員列席解說。
計畫室自即日起,亦受理縣民陳情案件預約登記,相關表單附掛於縣府網站,點選首頁左側的表單下載,進入計畫室並點選查詢,再點選監察院收受人民陳訴書,民眾就可下載填寫,並提前或於當日送至縣府一樓大廳,為民服務課登記,以便依序安排會見,同時也會將陳情表單,放置於縣府一樓服務台供民眾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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