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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Tuesday
12:11

中縣縣府開辦長期照顧交通服務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中縣報導
2008.10.09
台中縣政府表示:為協助重度失能者,往返醫療院所進行治療及復健,縣府開辦長期照顧交通服務,每月提供重度失能者,最高八趟交通服務。 經臺中縣長期照顧中心評估,為重度失能者,若有縣內醫療交通之需求,即日起可向縣府簽約民間交通公司申請服務。 縣府表示:隨著老人人口快速成長,慢性病與功能障礙盛行率,呈現急遽上升趨勢。 而這些功能障礙者,或缺乏自我照顧能力者,除健康與醫療服務外,也需要廣泛的長期照顧。 因此,為了建構完整長期照顧體系,保障身心功能障礙者能獲得適切的服務,增進獨立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質,以維持尊嚴與自主,政府積極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縣府表示:長期照顧對象,包括:六十五歲以上日常生活失能老人、六十五歲以上,僅工具性日常生活失能且獨居之老人、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失能原住民以及五十至六十四歲,需長期照顧之身心障礙者。 服務項目,則包括:居家服務、居家護理、日間照顧、機構養護、喘息服務以及交通服務等。 社會處表示,其中交通服務對象,包括:六十五歲以上、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及五十歲以上,身心障礙者之重度失能者。 上述對象,須向臺中縣長照中心提出失能程度評估,經長照中心評估確為重度失能者後,長照中心隨即會將評估結果通報該處,由該處提供給縣府簽約的上裕租賃公司。 社會處說,交通服務主要是為協助重度失能者,藉由交通接送方便重度失能者,從住家到縣內醫療院所、到日間照顧機構進行復健與治療。 因此,乘坐次數設定為每月四次,每月最高補助三十公里,交通服務已經開辦,若有縣內醫療交通之需求,即日起請向長照中心申請重度失能評估,通過後即可向縣府簽約民間交通公司申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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