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崙鄉代會主席廖全隆貪污起訴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8.10.02
雲林縣二崙鄉民代表會主席廖全隆,涉嫌濫用「主席特別辦公費」等公款支付私人餐宴費用案,今日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言偵結,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
被告廖全隆(五十七歲)係二崙鄉代會主席,於去年八月十三日及二十五日晚間與友人在西螺鎮大園里有女陪侍之「香蕉園小吃部」消費,明知該二次飲宴均非「議事運作業務」,與公務無關,竟要求香蕉園小吃部開立宴請崙背鄉代會主席及代表便餐名義之收據,並交給二崙鄉代會秘書廖溪隆、組員鄧順廷,使不知情之廖溪隆、鄧順廷二人將該不實收據登載並黏貼於該代會憑證紙上核銷,共詐領公款一萬八千三百元。案經民眾檢舉經檢察官自動簽分及雲林縣調查站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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