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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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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0

環保局加強廢塑膠袋回收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08.09.19
台北市環保局宣導、實行資源回收成效顯著,市民養成落實愛護環境,資源再利用的觀念於生活中。 環保局目前再針對廢塑膠袋回收加強宣導,民眾可將不用的塑膠袋簡單清潔後,交由北市環保局清潔隊進行資源回收。 環保局科長蘇芳慧表示,民眾配合做回收時,塑膠袋內勿混雜垃圾、回收物或油脂等固體雜質,若曾盛裝豆漿、飲料、蔬果等的垃圾袋,只要稍加稍加沖洗,把水份倒掉瀝淨,就可回收。 不過,吸管或金屬光澤等複合材質的食品包裝袋如:餅乾、泡麵包裝袋、清潔補充包等,則不屬於可回收範圍。 環保局統計,台北市自89年7月開始,回收民眾所排出之乾淨塑膠袋,每月平均回收3.4噸乾淨塑膠袋。 97年擴大實施全面回收廢塑膠袋後,目前每月平均回收量已達160噸;而回收的廢塑膠袋,變賣給回收工廠做成塑膠粒,再製成塑膠花盆、黑色塑膠袋、塑膠棧板等塑膠再生製品,是垃圾變黃金最好例證之一。 而目前國內塑膠袋回收再利用技術主要為乾、溼式處理後再熱融製成塑膠粒,乾式處理對塑膠袋的品質要求較高,回收時民眾除須將袋內異物及水分倒除外,塑膠袋不可沾染油污。 濕式處理則因有清洗過程,可容忍較高的不乾淨程度,民眾將袋中異物排出即可進行回收。 因此,包括裝豆漿包蔬果的塑膠袋,甚至是盛裝熟食的塑膠袋,稍加清洗將水分倒除後皆可回收,而各類透明及各色五花提袋等都可回收,不會因顏色而需有所區別。 環保局表示,回收前需剔除袋內的雜物及垃圾,以免收運過程滋生病源,並影響再利用的困難;而廢塑膠袋送交清潔隊時儘可能的鋪平疊好,方便回收。 環保局說,愛惜環境回收資源,民眾應從不濫用塑膠袋做起,即源頭減量;其次是重覆使用;最後才是將塑膠袋送交回收。 而從民國89年7月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及92年12月實施家戶廚餘全面回收政策以來,至今全北市家戶垃圾減量率已達到60﹪;資源回收率達到40﹪,成效卓著。 環保局比較過去未進行資源回收時的差異,若以一家四口為例,89年7月前垃圾費隨自來水徵收時期,平均每月約需支出144元。 現在實施資源及廚餘回收後,若每週垃圾量約10公升,每月垃圾費支出將不到20元,若塑膠袋類的回收能更落實,也能省下更多的垃圾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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