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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Tuesday
09:38

為2000元 少年開人頭帳戶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09.09
苗栗警分局今天偵破少年,為新台幣2000元幫詐騙集團開人頭帳戶,嫌疑人廖X輝(18歲、無素行)於今天上午11時40分許持名為謝星樺偽造之身分證、健保卡及印章1個,至苗栗市第一商業銀行辦理金融帳號開戶。 第一銀行櫃檯行員發現廖嫌所持之證件為偽造的,機警通知警方,苗栗警分局南苗派出所警力迅速趕至現場,當場查獲廖嫌及偽造之證件,警方偵訊廖嫌後依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廖嫌向警方供稱,於今天上午在台中縣太平市住家附近網咖上網站聊天時,突然有網友(歹徒)(約30幾歲、中年男子)問廖嫌要不要賺錢,並稱不用花勞力就可以輕鬆賺進新台幣2000元,答應後電話聯繫(歹徒來電未顯示號碼),歹徒要求廖嫌帶自己相片電子檔。 約於廖嫌住家附近見面,廖嫌將自己相片電子檔交給歹徒後,經過一下子,歹徒交付給廖嫌名為謝星樺偽造之身分證、健保卡及印章1個,該證件上之人像均已變為廖嫌相片。 歹徒告知廖嫌持證件開戶成功後,交付帳戶時就可以賺新台幣2000元,歹徒隨即叫乙部計程車載廖嫌至苗栗市第一銀行辦理開戶,廖嫌下車進入銀行後,計程車即駛離,於辦理開戶時即遭警方查獲,警方偵訊廖嫌後依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苗栗警分局呼籲民眾,勿因貪圖一時之利益,而以一、二千元的代價替人開戶或將個人的銀行帳戶賣給詐騙集團,轉而被詐騙集團作為犯罪工具,詐騙其他民眾的財物,此行為已經違法,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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