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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所等舉辦流浪犬認養活動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宜蘭報導
2008.09.05
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及宜蘭市公所,為加強宣導民眾對動物保護法的認識,鼓勵寵物登記及民眾認領養流浪狗,以減少流浪狗對社會造成危害,並方便民眾為愛犬辦理畜犬登記及狂犬病疫苗注射等。 訂於13日,在宜蘭縣立文化中心戶外廣場,與宜蘭縣流浪狗關懷協會,辦理流浪狗認領養活動,時間自上午十點起至下午四點止,鄉親可踴躍參與。 這次供鄉親認養的犬隻,係由宜蘭縣流浪動物中途之家及流浪狗關懷協會共同提供,並可在現場完成畜犬登記(晶片植入)、狂犬病預防注射(優惠登記費:100元、晶片:300元及狂犬病疫苗:120元,共計520元。)。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五條規定:「動物之飼主以年滿十五歲者為限,未滿十五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因此,畜犬登記時請記得攜帶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身分證前來辦理登記。 同時,民眾家裡所飼養的犬貓尚未施打狂犬病疫苗或未辦理畜犬登記(未植入晶片)者,也可利用這次認養活動,補登記或補注射疫苗。 爲鼓勵飼主為畜犬辦理寵物登記,自95年度起,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辦理流浪犬認養活動當日,前往辦理寵物登記之畜犬登記費用,皆比照流浪犬優惠登記費用計算。 已辦理登記之寵物,攜至宜蘭縣特定簽約動物醫院進行絕育手術尚可申請補助,公畜補助500元,母畜補助1000元。 除了戶外的認養活動外,宜蘭縣流浪動物中途之家,在平時上班時間也開放鄉親認領養流浪狗,裡面有各式各樣犬隻。 另,動植物防疫所也提醒大家,不是每個人或家庭都適合養狗。 飼養前就要想清楚:要養狗就要好好地照顧牠,並辦理畜犬登記,遺失時才容易找得回來。 每年都要記得帶去各鄉鎮(市)公所、動物醫院或動植物防疫所注射狂犬病疫苗,以確保畜主與愛犬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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