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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Friday
20:04

警方私放酒醉犯?檢調應詳查

記者卓呈叡/台中報導
2008.08.31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交通隊,今年某月在民權路,三民路口取締酒駕事件,警方未對肇事者進行酒測,且在多名議員電話關切下放人,警方為何不敢酒測對方,因酒駕者是某民意機關大主任,警方是否公然私縱人犯?檢方應深入調查。 台中市三民路,五權路口今年某月有一位在民意機構上班的大主任,因利用中午時間出席一個餐會,在餐會中該名大主任喝了許多烈酒後,在有醉意下堅持自己開車欲回辦公室。 詎料,該名主任開車至三民路,五權路口時卻撞上殯葬業知名人士的兒子,該名主任還理直氣壯,欲找人毆打對方,被撞的車主,也立即找來多名友人相助,現場氣氛劍拔弩張。 當警方接獲三民路與五權路口有人發生車禍,可能會有鬥毆情事,警方趕赴現場,結果,警方不但未替該名主任進行酒測,還私自放縱酒駕肇事者離開現場。 這名主任神通廣大,馬上打電話給市議員及市警局中階警官,電話中要求放行,警方在接到電話關切後,馬上放了該名主任,對於車禍責任未釐清之前,警方就憑議員及警方一句話就放人,行為可能已經觸法。 政府明文規定喝酒後不能酒駕,否則將重罰及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且酒駕被警方查獲,無論身份,地位一律都要酒測,如酒測執不過,警方必須開單告發後,經酒駕人簽名確認才能放行。 但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交通隊卻背道而馳,當警方抵達現場時,發現該主任酒駕且要找人痛毆對方,不但未酒測,還公然在眾目睽睽下私放人犯。 事後警方也未依公共罪嫌把這位大主任函送法辦,此事當時在政壇及警界都成為茶餘飯後的話題,大家者佩服這位主任長袖善舞,神通廣大,連檢警都對他莫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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