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31號演習宣導即將於本月26日舉行
取自澎湖縣府網站
2008.08.18
澎湖縣97年度全民防衛(萬安31號)演習-全民防空演練,將於8月26日下午1時舉行,澎湖縣長王乾發呼籲轄內民眾配合,並指出本演習採預告方式,實施30分鐘「防空疏散」演練、防情傳遞作業,同時加強避難設施管理與運用,若因不從憲警指揮者,將依民防法第21、25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當日演習適為下午1時,請學校、工廠員工及其他民眾即早因應準備,聞警報發放後,全民應就近實施避難,並配合事項:
1.演習警報發放後,一切公私防空避難場所,請事先完成清理,並加強遮光設備。
2.演習地區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與燈光管制(台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3.家居人員應一律緊閉門窗、關閉水電、瓦斯,熄滅燈火,迅速進入自備地下室避難,無地下室者請依警察單位之分配迅速進入附近之地下室避難。
4.街道行人或流動人口,請依警察及民防人員指導,進入附近地下室避難,郊區或偏僻地區無避難設備者,請自行選擇隱蔽或較安全之處所(如涵洞、水溝、山洞、高大建築之底層等)躲避。
5.車輛除配有演習通行證或送醫急救、待產之車輛經查驗後放行外,其餘車輛一律停靠路邊或轉入巷道疏散,車上人員並下車避難。
6.各港口停泊之船隻一律靜止,航行中船隻應加速離開航道,軍用港口依海軍總部規定辦理。
7.國內民航班機均正常起降,惟下機、接送親友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疏導避難。
8.各旅行社(業者)、飯店等,應勸導觀光客於演習期間,能遵行各項防空演習規定,並配合疏散避難的要求。
為使演習臻於完美,澎湖縣將分別於8月19日、25日中午1時至1時30分,實施2次預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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