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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Thursday
19:52

雲檢偵辦聚眾妨害秩序避免治安破窗安寧秩序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21.03.10

雲林縣虎尾鎮聚眾鬥毆案件,虎尾分局於執行網路巡邏發現時,於第一時間即報請雲檢署指揮偵辦,隨即立案並指派檢察官葉喬鈞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網路社群媒體張貼深夜某時,多部車輛及人員聚集前往雲林縣虎尾鎮某被害人住家,毀損被害人自用小客車及持球棒毆傷被害人,續又至被害人另一工作處所毀損大門鐵門,並持油漆潑灑鐵門及庭院,所為視公權力於無物,且造成社會秩序安寧之妨礙,聲押被告獲准。
經專案小組調閱周邊道路監視器錄影畫面並訊問被害人、鄰居,發現被告蔡某等人聚集至少6部車輛及數人涉犯本案,除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害、心生恐懼,也殃及鄰居、路人,紛紛走避,其所為涉犯攜帶兇器妨害秩序、恐嚇、毀損及傷害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於深夜1小時之內,即先後發生二波聚眾攻擊事件,顯有反覆實施同一妨害秩序等犯罪之虞,經檢察官葉喬鈞核發拘票,囑警兵分多路同步執行查緝,將被告蔡某等8人逮捕到案,並查扣作案棒球棍等物品、經檢察官訊問後,並認其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被告蔡某等4人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長洪家原表示,民眾居住安寧不容任意破壞,公權力更不容挑戰,就聚眾鬥毆案件的偵辦立場,有四項要求,「專案列管、專案報指揮、即時通報、即時快打壓制」,掌握偵查先機,預防犯罪破窗的發生,以即時的偵查作為,達到有效嚇阻妨害秩序等犯罪之發生,更避免聚眾鬥毆所衍生之重大刑案,維持轄區治安,提供民眾安居樂業之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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