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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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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護九號啟航前往沖之鳥等公海巡護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9.06.21
巡護九號啟航前往沖之鳥等公海巡護,全部航程相當台北至高雄來回26趟,確保漁民於公海上的作業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直屬船隊「巡護九號」船18日接續執行本年度第2航次之「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海洋委員會主委李仲威航前親至該船慰勉執勤同仁,提升工作士氣。 此次巡護任務除既有之海巡人員執勤外,另搭載漁業署漁業檢查員2員共同協勤。自高雄出港後,將執行長達60天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預計於8月16日返臺;巡護範圍包含沖之鳥、吉里巴斯、諾魯及吐瓦魯等中西太平洋海域,並將與吉里巴斯、諾魯等友邦海巡人員共勤巡護公海漁業資源管理情形,全部航程約1萬浬(18,530餘公里),相當於從台北至高雄來回26趟之遙。 海巡署執行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每航次均依「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規定,檢查我國及締約國漁船有無違規捕魚或其他不法情事,藉此落實責任制遠洋漁業,並代表政府慰勉在該海域作業的漁民。 另將透過漁業電台進行護漁廣播告知遠洋漁船,政府派遣巡護船在該海域執行巡護任務,並提供必要協助,使我國漁民能安心捕魚,確保漁民於公海上的作業權益。 艦隊分署表示,漁民在哪裡,海巡就在哪裡」是海巡署服務漁民、保護漁船作業不變的原則,不僅是在臺灣周邊海域,即使在中西太平洋海域也能見到海巡署巡護船的身影,海巡署為護漁做先鋒,除了確保漁民生命財產安全,也促使國際社會理解我國政府重視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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