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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
Sunday
08:50

輕軌建設遭質疑捷運局提出澄清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9.06.20
針對某媒體提出輕軌一階未驗收先運營、二階輕軌違反招標規定、輕軌營運相關問題、輕軌二階承包商資格等質疑,捷運工程局表示,內容與事實有所出入,提出澄清說明。 捷運局表示,輕軌一階工程完工依部頒規定通過初履勘及履勘小組通過始通車,工程驗收程序目前依契約規定進行中;至於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所作審議判斷結論並非指評選結果不合法,目前已在行政訴訟司法程序中;有關輕軌營運,今年截至5月年日均運量為10,222人旅次,相較去年同期成長約10%,民眾滿意相當高;而高雄輕軌二階工程統包商中鋼公司及其協力團隊資格符合投標規定。 報導中指「高雄輕軌通車2年來未驗收」一事,有關高雄輕軌一階工程建設,高市捷運局為求更優質施工品質及旅客安全,委託監造顧問監督廠商完成各項工程測試,並聘請專業管理顧問履約管理,辦理軌道工程及機電系統認證與驗證工作,並依輕軌營運係按大眾捷運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路網全部或一部工程完竣,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履勘;非經核准,不得營運。」 因此,高雄環狀輕軌第一階段統包工程完工後,高市捷運局就依據交通部頒訂「大眾捷運系統履勘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報請初履勘,經交通部及各界專業人士共同組成履勘小組履勘通過後,始通車營運,過程都依規定辦理,程序公開透明,絕無安全上疑慮,工程驗收程序目前依契約規定進行中。 報導又指出,「二階輕軌違反招標規定」乙節,經查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所作審議判斷結論,並非指評選結果不合法。經再檢討查明事實與法令依據後,高市捷運局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邀集相關單位召開研商會議並委請法律顧問提供專業意見後函復卡夫公司,於法有據;目前該案已就訟於行政訴訟司法程序中。 另報導指「高雄環狀輕軌營運相關問題」乙節,因輕軌沿線有許多高市重要景點,具有行銷高雄觀光及大眾運輸公益性,為持續推展高市觀光及鼓勵使用大眾運輸,目前針對輕軌票價收費至108年12月底皆維持電子票證為優惠價10元 (購買紙票為原價30元),來鼓勵使用大眾運輸。另為提供最舒適乘車空間服務旅客,高雄環狀輕軌自通車以來,一直以5節車廂載客,並無縮減車廂數而降低服務水準的情形。 根據輕軌營運單位高捷公司2019年截至5月統計資料顯示,輕軌年日均運量為10,222人旅次,相較去年同期成長約10%,且輕軌行經高雄亞洲新灣區,陸續有港埠旅運中心及海洋流行音樂中心等大型旅次吸引點在沿線進駐,對於輕軌運量提升將有相當大助益。為增加輕軌使用率及收入,目前已針對不同客源屬性發行專屬套票,同時搭配沿線商家共同行銷,並利用媒體及文宣如廣播/PIDS/海報/FB/官網,宣導搭乘輕軌效益,提升民眾使用率;高捷公司107年針對民眾對輕軌搭乘的滿意度調查,高達8成民眾滿意。 有關報導「輕軌二階承包商資格」乙節,經查高雄輕軌二階工程統包商中鋼公司及其協力團隊資格符合投標規定,其中車輛製造專業分包商法國阿爾斯通(ALSTOM)公司有巴黎3號線無架空線技術實績,符合招標須知對服務建議書規定,並納入評比,另機關對於無架空線技術要求標準在第一、二階工程招標案均為相同,故二階工程招標規範作業程序乃秉持公平、公正、公開態度並未為特定廠商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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