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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土地重測保障民眾產權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8.10.02
鑑於日治時期的地籍圖已不符現代需求,高雄市地政局因此辦理地籍重測,保障民眾產權。 地政局表示,臺灣光復後沿用日治時期的地籍圖,隨台灣經濟起飛,不動產價值水漲船高,這類地籍圖因年代久遠,不僅紙圖伸縮破損嚴重,而且當時的製圖精度已不符現代需求;又數十年來,土地因人為或天然地形變遷,界址與原地籍不符,容易發生界址爭議,因此需辦理地籍圖重測。 地政局長黃進雄表示,高雄市政府地政局107年度地籍圖重測區面積共計1692公頃,筆數10896筆,相關地籍圖重測成果自今(107)年9月26日起至10月26日止公告30日,公告期間土地所有權人若有異議,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轄管地政事務所繳納複丈費申請異議複丈。 公告期滿無異議者即屬確定,依法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並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換領土地所有權狀。 107年辦理地區分別為六龜區土灣段;岡山區後紅段、子段及五甲尾段;杉林區新庄段;內門區木柵段;大樹區溪埔段;阿蓮區阿蓮段;大寮區中芸段、港子埔段及港子埔段中坑門小段;大社區林子邊段;茂林區萬山段等9區13段。 另108年度地籍圖重測預計辦理地區計有:美濃區竹頭角段一小段;永安區烏樹林段及烏樹林段一小段;岡山區子段;內門區中埔段;阿蓮區崙子頂段、崙子頂段一小段、崗山營段及崗山營段一小段;大樹區溪埔段等6區10段,並業已陸續辦理前期作業中。 黃進雄說,土地所有權人接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後,如對重測結果有疑義者,可於前述公告期間內攜帶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等向土地所轄地政事務所閱覽重測後之地籍公告圖及重測結果表、冊。 另為便利服務民眾,土地所有權人亦可至地政局土地開發處及各地政事務所網站或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網站閱覽地籍圖重測成果,以免舟車勞頓。 黃進雄指出,地籍圖重測是依據土地法第46條之1至之3及其執行要點暨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184條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而重測時重新編定段界、地號,並以衛星定位接收儀及電子測距經緯儀等高科技設備測量,除提升測量精度外,亦解決地號雜亂無章之現象以方便地籍管理,同時會將重測範圍內都市計畫樁位,一併清理、補建並予以聯測,使地籍圖與都市計畫圖一致,便利都市計畫規劃、土地開發建設的進行。 因此,隨科技設備進步及重測技術發展純熟,辦理地籍圖重測對地籍釐整,健全地籍管理、減少土地界址紛爭、確保公私有產權、保障民眾、提升服務品質及政府公信力等均具顯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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