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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Sunday
11:53

海巡士官長包庇走私收賄遭判刑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8.09.13
一名海巡署簡姓前士官長,涉嫌於任內收受走私集團賄賂,包庇漁船走私中國香菇與檳榔,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簡男擾亂國內農產品市場經濟,影響甚鉅,依貪汙罪判處八年六月徒刑,該案還可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漁十三日發布判決書指出,四十歲簡姓男子為海岸巡中部地區巡防局第三海岸巡防總隊前士官長,任內負責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執行通商口岸人員檢查等工作,蔡姓父子檔擁有漁船兩艘,葉姓男子為私運大陸地區香菇來台銷售牟利,委託蔡姓父子檔與郭姓、陳姓男子組成的走私集團私運香菇,蔡姓男子在一0五年十二月間,私下交付新台幣三萬元賄賂簡姓士官長,希望包庇走私。 簡姓士官長於是將梧棲漁港安檢所的勤務時段以口述方式通知蔡姓男子,蔡姓男子於一0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以手機通訊軟體傳訊「26、11、14,三星連碰!穩中,穩領錢」等暗語,詢問簡姓士官長是否在指定日期值勤,簡姓士官長回訊「會下注喔」等密語,表示會在當天值勤,走私集團確認後,由葉姓男子到中國地區訂購香菇,並於一0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凌晨,以漁船出海接駁陸籍漁船走私的香菇總計三百四十六箱(計三千三百四十六點八公斤),向台中梧棲港安檢所報關入港,帶班的簡姓士官長登船後,簡單目視後就放行漁船。 簡姓士官長於去年一月起調任三總隊中港巡邏站,又收賄三萬元協助林姓與陳姓男子自中國地區進口香菇與檳榔來台牟利,且以電話洩漏梧棲港區海巡士兵駐點巡邏位置、監視器、守望哨情況及港區雷達設置情形。 該案經台中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海巡署新竹機動查緝隊與台中機動查緝隊偵辦,簡姓士官長到案時坦承洩漏勤務機密、包庇安檢及收受賄賂,被台中地檢署依洩漏國防以外機密、貪汙罪起訴,並被解除職務。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簡姓男子受國家俸祿,應忠實公正執行職務,卻收受賄賂協助走私香菇、檳榔等物,擾亂國內農產品市場經濟,影響甚鉅,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判處簡男八年六月徒刑,走私業者則為八月至二年十月徒刑不等,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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