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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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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金門死亡車禍青少年居首位

取自金門網站
2008.08.03
金門縣政府表示:青少年正值血氣方剛之際,行動總是在思考之前,加上駕駛經驗及技巧不足等因素,及較為叛逆的個性,容易身陷危險而不自知。 在縣警局交通隊統計歷年死亡車禍中,是最容易發生死亡車禍的年齡,車禍死傷常使無數家庭受到影響,根據金門縣警察局90至96年地區死亡車禍統計數據,車禍死亡的五十三人當中。 當中,最容易發生死亡車禍的年齡為,十四歲至二十四歲的青少年學生等年輕族群的十一件,佔百分之二十一為最多。 分析死亡車禍最主要的原因,包括:酒駕、分心、超速、不遵守路權、未注意車前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未依規定讓車、停車或拋錨未依規定採取安全措施等。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青少年正值血氣方剛之際,處於叛逆階段,行動總是在思考之前、同儕影響大於師長教導、駕駛經驗及技巧不足,喜歡炫耀性駕駛、炫耀騎車技術、炫耀機車性能、在異性前展示魅力、性格、攻擊性駕駛等因素,最容易發生車禍。 由於青少年族群喜歡以機車代步,享受風馳電掣的快感,而機車就佔死亡車禍一半,交通隊也針對騎乘機車路權、速限等相關規定提出說明,提醒青少年朋友尊重生命、關懷交通。 有關騎乘機車應遵守之規定,交通隊指出,機車駕駛執照為駕駛機車之許可憑證,騎機車之資格應由駕駛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考驗及格後發給之。 至於騎乘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限。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而騎乘機車最重要的配備就是安全帽,騎乘機車發生車禍者,每十人即有九人因未戴安全帽腦部重創。 交通隊說,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配戴安全帽,安全帽應為乘坐機器腳踏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檢驗合格標識或梅花型S產品安全標誌。 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佩戴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關於青少年常見的交通違規及其罰鍰金額,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坐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500元罰鍰。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號牌,處3,600至18,000元罰鍰。未裝照後鏡、裝置高音喇叭或任意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處900至1,800元罰鍰。超速,處1,200至2,400元罰鍰。不服稽查而逃逸,除了按原違規處罰外,另處以3,600-6,000元罰鍰。 而無照駕駛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扣留其車輛牌照。 未滿十八歲之人無照駕駛,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經再通知無正當理由仍不參加者,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汽車所有人,僱用或聽任無駕駛執照之人駕車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 在危險駕車、飆車之處罰方面,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或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處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 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二輛以上之共同違反前述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前述行為,並吊扣所駕車輛牌照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車輛再次提供為前述行為者,沒入該車輛。未滿十八歲之人有前述行為,其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如造成具體公共危險者,依刑法185條移送法辦。 縣警局交通隊提醒青少年,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酒後駕車呼氣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除必須處以新台幣一萬五千元至六萬元整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一年外,另需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 而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五五毫克以上並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若酒後肇事,除了坐牢,最高可罰15萬元,所付出之代價可謂不低,值得酒後駕車的青少年駕駛朋友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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