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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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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9

攜帶肉製品、鮮蔬果、活植物入境開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8.06.07
財政部高雄關表示,肉製品、鮮蔬果、活植物若不慎攜帶入境,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或投入農畜產品棄置箱;若未申報或未申請檢疫,一經查獲,最高可處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民眾勿以身試法。 高雄關說,近來國人出國度假,進出國門頻繁,目睹國外特殊新奇之植物及鮮果,想引入國內栽種繁殖或餽贈親朋好友;或旅居國內的外籍人士及來臺工作的外籍勞工,於入境時攜帶其家鄉之蔬果及肉製品,若擅自輸入上述貨品,將增加外來病蟲入侵的機會(荔枝椿象之入侵即是一例),進而危害國內農業生態安全。 另外,由於菸稅調漲,屢有旅客攜帶超量菸品入境。高雄關重申,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每人可攜入免稅菸品為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但以年滿20歲成年旅客為限),每人最多可攜入限量菸品為捲菸1000支或雪茄125支或菸絲5磅。 若攜帶超過免稅數量時,應主動至海關紅線檯辦理通關,未依規定申報者,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規定超過免稅數量之菸品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處500元、每25支雪茄處4000元及每磅菸絲處3000元等罰鍰,民眾入境時應多加留意,主動誠實申報才能快樂通關。 高雄關指出,自106年6月28日起洗錢防制新法實施迄今,仍有民眾不諳法令規定,入出境攜帶超量洗錢防制物品未向海關申報而被沒入或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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