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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Tuesday
15:07

中市研擬托嬰中心自治條例落實三級預防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8.05.14
台中市目前共有一百三十七所托嬰中心,為讓父母安心托育,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正研擬訂定「台中市托嬰中心設置管理自治條例」,從設立標準、建物規格、托育及安全設施、到專業人員等控管,落實「三級預防」觀念,搭配輔導監督、聯合稽查、評鑑等機制,讓托幼環境更健全,讓家長更安心。 每個孩子都是心頭肉,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市府一定會採取最嚴格的管制,落實事前、事中及事後等相關作為防範,提供所有家長最安心的托育環境。 台中市議會召開第二屆第七次定期會,市議員何敏誠、賴佳微、李天生、謝明源、范淞育、江肇國、楊正中、李中、顏莉敏、張廖乃綸、劉士州、陳政顯、黃馨慧、朱暖英、段緯宇、蘇柏興等人均關心托育中心的評鑑與管理,盼能有效降低並防範虐嬰事件發生,保障幼兒安全也讓家長放心。 呂建德表示,台中市推動托育一條龍措施後獲得家長肯定,對於防範虐嬰事件的作法,市府分為事前、事中、及事後三部分處理。 事前方面,台中市率先全國訂有申請設立托嬰中心輔導會議機制,有意申請設立托嬰中心的業者,在遞交立案申請書之前,須先行提供托嬰中心規劃設置相關資料,由社會局召開設立輔導會議,聘請專家學者提供修正建議,從源頭管理讓托嬰中心符合法規及專業規範。 事中部分,在虐嬰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市府立刻掌握案例、進行調查,並依照青少年兒童福利法相關規定處理相關罰鍰,若業者有相關問題,也會進行行政處分;事後方面,也有托嬰中心的評鑑,確保托嬰品質與安全。 社會局指出,去年市府至托嬰中心聯合稽查總查核次數超過二百家次以上,今年截至第一季共稽查六十三家次,查獲實家托嬰中心違反兒少權法相關法令,二家已依法開立罰鍰處分,其餘八家則依法要求托嬰中心就違規事項限期改善,並列管追蹤至改善為止,經限期改善托嬰中心,市府不定期複查,如屆期未改善,將按次處罰,直至違規情事改善為止;情節嚴重者將命其停辦托嬰中心業務。 對於議員關心是否於托嬰中心設置監視器?呂建德表示,市府除建請中央修法,也輔導托嬰中心裝設監視器,目前全市已有九成裝設。 此外,市長林佳龍已宣示百分百輔導托育業者設置監視設備的目標,社會局將持續輔導業者裝設,搭配監督、聯合稽查、評鑑等既有機制,讓托幼環境更健全,讓家長更安心。 市議員顏莉敏肯定市府研擬訂定「托嬰中心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立意良善,但她認為規範未涵蓋至台中市所有的托育人員,建議「幼教合一」,整合托育、照顧、教育三方資源共享共用,吸引人才與資源進駐、培養師資,提升托育品質,讓台中市的父母安心托育。 對此,社會局表示,顏議員所指居家托育人員未有規範一事,實為誤解,事實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已有「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詳加規定,包含保母的登記、管理、輔導、監督及檢查等事項。 社會局指出,市府每年不定期聯合稽查每間業者,也同時委託大專院校幼兒教育專業單位訪視輔導並依法評鑑,密度不但比中央規定更高,指標也透明公開,結果也都公布於社會局網站,並進一步強化托育人員情緒管理輔導,於托育人員在職訓練課程,納入情緒支持與管理相關課程。 社會局說,台中市進行中的托嬰中心自治條例,是補充中央法規,現行托嬰中心相關法規內容僅有原則性,實務上仍然需要執行的標準,因此市府針對設立標準、建物規格、托育及安全設施、專業人員等予以有較明確的規範,建置符合嬰幼兒身心發展的托育環境或型態,確保托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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