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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Monday
21:44

中市三月起排氣超標機車直接開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8.02.21
為維護空氣品質,台中市環保局自三月一日起機車排氣攔檢方式將有小幅變革,針對排氣超過標準值20%以上嚴重汙染環境的車主將直接處分,但在標準值20%以下不合格者,仍維持原來七日內複檢的緩衝期,呼籲民眾落實機車定期檢驗與保養,減少環境負荷,也避免受罰。 環保局指出,根據環保署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冊TEDS 9.0統計,機車排放廢氣佔移動汙染源PM2.5(細懸浮微粒)總排放量的12.5 %,尤其高汙染二行程機車的PM2.5排放量為四行程機車三倍、HC(碳氫化合物)為四行程十六倍,管制高汙染車輛對於空品提升有實質的助益。 對此,環保局依法實施機車排氣攔檢,鼓勵民眾汰換高汙染車輛,原攔檢不合格者,將有七日內複檢的緩衝期,為加速改善空汙,三月一日起將針對排氣超過標準值20%以上嚴重汙染環境的車主直接開罰,但在標準值20%以下不合格者,仍維持原來七日內複檢的緩衝期。 環保局說,路邊攔檢直接開罰早有法令授權而非新政策,包括桃園市、台北市均已實施,台南市也在去年十月開始執行;根據空氣汙染防制法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一條規定,環保機關得於適當地點對使用中交通工具實施不定期檢驗,且應符合排放標準。 為宣導該措施,環保局已於去年起在發給車主的定檢明信片中提供政策說明,鼓勵車主平日應做好車輛保養;同時,環保局也結合行政院環保署於今年度編列二行程機車汰換補助費一億元,鼓勵市民淘汰高汙染二行程機車及選購低汙染電動二輪車。 另,為照顧中低收入戶民眾,環保局將持續祭出高額中低收入戶汰舊換購電動機車加碼補助,每案補助最高可達四萬二千八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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