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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Wednesday
16:28

中市創公園維護評鑑制陳情案件降三成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8.02.11
為提供更優質休閒遊憩公園,台中市政府一0五年起首創「公園評鑑制度」,以維護區域責任制概念,每年邀請專家評鑑兩次得標廠商的綠美化公園情形,評鑑內容包括環境維護、草木植被、裸露地的比例等項目。 評鑑制度也在隔年收到成效,去年民陳情案件數相較尚未實施評鑑制度的一0四年降低三成,建設局表示,將持續努力做好公園管理,提供最舒適的公共環境。 建設局表示,一0四年以前的台中市公園、廣場綠美化維護廠商,都是以最低標方式進行採購,卻造成投標廠商相互削價競爭,低價搶標、維護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缺少自我管理機制等問題,加上缺乏獎勵誘因,例如續約條款、評鑑表揚等,讓廠商因成本低導致後續維管不佳,影響整體市容景觀及環境衛生。 建設局長黃玉霖表示,自一0五年起,市府將亮點及區域型公園,以維護區域責任制概念,改以「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採購,評鑑制度納入公園綠美化維護契約條款,每年邀請景觀及植栽專家,進行兩次公園管理維護現場與書面評鑑,評鑑內容包括承攬廠商平時維護情形、履約維護績效和廠商後續精進作為,作為續約的參考標準。 評鑑制度也展現成果,一0四年1999、市長信箱陳情案件共計一千九百四十二件,一0五年則為一千五百四十八件,減少三百九十四件,去年度更是下滑至一千三百六十三件,減少幅度達30%。 黃玉霖指出,透過評鑑制度汰除不適任廠商,留下優質廠商,希望提供大家最舒適的公園環境,市府三年多來致力於改革公園、維護廣場綠美化,目前已完成裸露地改善約六萬三千零九十七平方公尺及補植約二萬八千八百五十棵灌木,持續朝向公園零裸露的目標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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