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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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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長青學苑授權區公所開班不影響學員權益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7.10.30
為讓長青學苑更有效推動,原由台中市社會局所辦理的長青學苑將授權各區公所自行規劃開班,社會局表示,已邀集區公所召開長青學苑開班事宜工作會議,若屬延續性且學員滿意度較佳的課程,將續行開班,以不影響學員權益為原則;課程若有不符需求之處,民眾除可向區公所反映外,也可聯絡社會局,市府將協商並督導改善。 台中市議會舉行第二屆第六次定期會,市議員邱素貞、翁美春、陳本添等人皆關心市府推動長青學苑規劃辦理情形;邱議員表示,長青學苑相當受到老年人歡迎,開設課程豐富多元,但從明年一月份開始,將交由區公所代管,區公所也可外包給社福單位與學校,但傳出東南區長青學苑的某課程將有所變更,是否下年度可繼續維持該課程繼續授課?建議不只顧及委外單位執行的方便性,要考量學員與老師間的情誼。 社會局表示,長青學苑授權各區公所自行規劃開班,主要是為了增強區公所的角色與權能,讓長青學苑更有效推動,原本社會局補助辦理的長青學苑課程是否續開,社會局已於九月二十一日邀集公所召開長青學苑開班事宜工作會議,若屬延續性且學員滿意度較佳的課程,將以續行開班為原則。 另外,翁議員也指出,長青學苑委託區公所辦理,如果區長有不公正的話,社會局會如何處理? 對此,社會局表示,未來開辦長青學苑由區公所因地制宜,配合該區長者的興趣、結合當地人文特色,自主決定開辦的班別。社會局將持續督導各公所開班,調查課程滿意度、參與人數,讓長青學苑的開班運作滿足多數長者的期待,若民眾認為區公所開辦的課程不符需求或有需改善之處,除可向公所反映外,也可告知社會局,市府將進行協商並督導改善。 此外,社會局長呂建德也指出,長青學苑目前全市開設四百八十五班,委託各區公所辦理,長青學苑受到好評,因為需求量大,將積極爭取經費,下一年度規劃讓據點增倍,並考慮除了日間推動,也擴大至夜間辦理,讓經費用在刀口上,配合中央長照2.0制度,讓老人活得健康、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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