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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實驗教育三法修正草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7.07.13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實驗教育三法」修正草案,放寬設校條件、教育階段從國中小延伸至高中,賦予更大辦學彈性,也強化學生權益保障,台中市教育局長彭富源表示,修正草案通過並施行後,將賦予中市推動十二年一貫公辦民營實驗教育法源依據,使政策一步到位,教育階段若能再向上延伸至大學,將完善國內實驗教育體制發展。 此次草案修正重點包括公私立實驗教育學校學生總數上限增加至六百人、公辦民營實驗教育階段延伸至高級中等學校,以及公立實驗教育學校校長遴選、聘任程序及任期不受連任一次限制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部分並以具體規範保障團體及機構教學場地空間,並落實相關預警通報機制,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教育局表示,市長林佳龍擔任立委時,率先提出「實驗教育三法」草案,上任後積極奠定十二年一貫的實驗教育基礎,中市從「健全法制及組織」、「完善實驗教育型態」、「設置實驗教育複合式園區」、「成立實驗教育研發中心」等面向積極推動實驗教育,已成功輔導多所學校及教育機構展現成果,並推動教育階段向上銜接大學。 教育局指出,市府訂定相關自治法規及獎補助辦法,透過公辦公營、民辦民營、公辦民營三種模式,穩健發展以學生為本的適性教育;目前中市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有二百三十六人、十個團體及五所機構,呈現逐年成長趨勢,更有全國第一所原住民族實驗小學博屋瑪,以及第一所民辦民營實驗教育學校磊川華德福,同時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 此外,市府全國首創十三項實驗教育作為,例如空間租借法制化,提供學校場地、設備及經費協助等;去年與台中教育大學合作成立「台中市實驗教育研發中心」,提供政策及組織研究、師資養成及進修、大眾推廣、參與實驗教育對象之協助與服務、學生未來升學進路及產業交流等資源,研討運作至今的「實驗教育三法」現況及未來政策走向。 教育局說,為協助實驗教育學生以暢通的學習管道銜接大學及產業階段,市府持續與大學溝通、媒合,已與多所大學及團隊研商,向教育部提出訴求與具體建議,促使中央於試辦特殊選才計畫基礎上,放寬資格限制,一0五學年度已有多名實驗教育學生透過該升學管道就讀大學。 另外,規劃中的東勢實驗教育複合式園區,將打造成為國家級的示範園區,預計優先入駐實驗教育研發中心,結合藝術、農工、老少共學等元素,整合全方位資源發展十二年一貫公辦民營實驗教育,第一期工程預計於今年十月完工,一0八學年度開始招生,並將與社區結合,開放民眾使用園區設施。 彭富源表示,市府持續推動台中成為實驗教育友善城市,「實驗教育三法」修正草案延伸教育階段至高中,未來通過後,將賦予東勢實驗教育複合式園區法源依據,發展一步到位的十二年一貫公辦民營實驗教育;此外,教育階段若能再向上延伸至大學,將使國內實驗教育體制更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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