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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Tuesday
18:55

草屯警方整治危險駕車不手軟

記者林源隆/草屯報導
2008.04.10
天氣日趨炎熱飆車族蠢蠢欲動,每到夏日週末、假日夜晚,危險駕車情形老是在轄區橫行,草屯警方利用深夜時段在中投公路橋下、台14乙線等處,跟蹤尾隨、蒐證2部小客車涉嫌飆車競速、甩尾駕駛,嚴重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今天將涉嫌危險駕車之謝、蕭兩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謝X安(27歲)、蕭X文(21歲)二人分別駕駛改裝過之小客車**-5553、333*-**,兩嫌以互相掩護方式,由另一部車擋住敦煌路北往南車輛,其中一部就在該路口芬草路敦煌路口大肆甩尾、競速比賽之危險駕車行為,當時歷經約20分鐘有多部車輛欲經過,二嫌仍不顧其他車輛安全繼續競駛甩尾,經過多次競技後,由彰化縣芬園鄉方向離去。 警方在附近埋伏蒐證,全程監錄違法行為,二嫌經草屯警方多次以傳喚通知書約談到案說明,但2人皆以工作繁忙為由,拒絕到警分局接受詢問,其中謝嫌還以憤怒口氣向警方嗆聲:有證據就寄紅單過來,行徑大膽囂張拒絕約談。 經過警方多次通知後才分別到案,經警方將當時側錄危險駕車之違法行為影像撥放出來後,讓2犯嫌當場傻眼認罪,全案警方依刑法第185條第1項公共危險罪移送南投地檢署。 草屯警分局長蔡進閱表示:每逢夏日飆車族深夜集結競速、危險駕車情形,嚴重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警方為遏止歪風將持續於深夜時段,藉由便衣查捕、路檢、威力掃蕩等勤務作為,採優勢警力包抄、多點突破方式、口袋戰術瓦解飆車族聚集處所,另外也將收集鄰近單位所登錄之飆車族青少年名單加以掌握對象、動態,必要時予以書面告誡約制,希望達到遏制效果。 警方再次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規定,集體危險駕車行為因而肇事者,將罰以「吊銷」駕照處分,再次違規也需吊扣車牌三個月參加道安講習之處罰,希望各駕駛人不要以身試法。也不要酒後駕車,不但危及自身與他人安全,警方查獲亦須移送法辦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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