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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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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

盼減稅 中央同意放寬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6.11.15
全國各縣市調整今年地價稅,台中市政府也努力落實更公平的稅制,在市長林佳龍指示「苦民所苦」下,已爭取中央同意放寬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至十一月三十日,申請民眾踴躍,市府通過放寬延期以及分期繳納辦法,並建請財政部適度調降高級距稅率、延長土地重劃完成後減半徵收年限,均獲中央正面回應,希望透過多元管道,減輕民眾納稅負擔。 國民黨市議員於十五日帶領民眾到台灣大道市政廣場表達對地價稅的意見,並舉例「宜蘭全面重新評價」、「桃園漲幅打六折」,詢問市府是否跟進?同時提出改革現有地價評議機制與課稅級距、研擬地價稅分期付款與延長土地重劃減半徵收年限等要求,由副市長張光瑤代表接下陳情書。 有關「宜蘭全面重新評價」的傳言,地政局長張治祥說,宜蘭縣是因為查估錯誤,僅會重新評定民國八十九年以前取得且未作為農業使用的農地,總計僅九百餘筆,並非全縣土地皆全面重新評價。 至於「桃園漲幅打六折」的說法,地方稅務局表示,這是桃園市政府擬循民國七十六年財政部地價稅調整方案模式,將今年地價稅增加部分打六折計算,但財政部並未採納其建議,仍請桃園市政府延長今年度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期間至十一月三十日,並可本於權責、因地制宜,訂定「延期繳納」或「分期繳納」規定,協助納稅人完納稅捐。 地方稅務局說,台中市自用住宅地價稅平均一千零五十六元、增加幅度一百九十八元,雖然已是六都最低,但市府為減緩繳納地價稅的衝擊,仍積極研擬各項可行方案,首先,原本每年九月二十二日截止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經市府積極向財政部建議延長期限,獲同意放寬至十一月三十日,同時,中央也授權地方政府放寬「延期」及「分期繳納」的適用範圍。 中央同意後,市府隨即向市民宣布這項配套措施,只要於九月二十二日前已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即可在十一月三十日前申請以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課徵今年度地價稅,若已繳納一般土地地價稅者,也可申請,核准後,稅務局將主動退還溢繳差額。稅務局目前已接獲數千戶申請案,稅務局各分局也加班因應這些湧入的案件。 地方稅務局表示,市府率先六都在市政會議上通過「台中市地方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辦法」,適用對象為申請日前半年屬低收入戶、依法領取急難救助金、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營利事業已申報銷售額累計數較去年同期減少達30%以上,及其他特殊情況經審核繳納確有困難者,適用範圍並擴及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希望減輕市民一次性繳納稅賦的壓力。 此外,市府也建請財政部修正土地稅法,適度調降各級距累進稅率;同時,為避免重劃完成的土地,地主稅負影響過於急劇,也建議中央同意重劃地區內土地得延長減徵期間,讓全額課徵能更緩步進行,這些建議都獲得財政部採納,將作為未來修法的參考。 另由於房屋標準價格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明年將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辦理重行評定作業,重行評定後的稅基計算標準,屆時會影響後年開徵的房屋稅。 對此,市長林佳龍已指示相關單位採取預防性措施,將在法令允許範圍內將心比心做調整,希望不要雪上加霜,非市府單方面能做的,也將透過建議修法的方式,讓衝擊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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