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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Thursday
16:54

旗津、哈瑪星劃標線型人行道解決人車爭道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6.10.01
為落實人本交通,並解決人車爭道與汽機車違停現象等鄰里交通問題,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在高雄市在哈瑪星與旗津地區等行人或學童進出頻繁路段設置「標線型人行道」,串連既有人行道路網,讓前來哈瑪星與旗津地區的觀光遊客及市民居家附近都有安全順暢的交通環境。 交通局表示,市區部分道路因路幅寬度等因素無法佈設實體人行道,致行人因人車共道無法獲得充分保障,該局特別在哈瑪星及旗津地區設置「標線型人行道」,以提升用路人行走品質與安全需求。 「標線型人行道」設置路段包括鼓山區濱海一路、鼓山一路、旗津區安樂巷、復興巷、中洲三路607巷與687巷、及旗津三路940巷與954巷。 標線型人行道採綠色鋪面,具高辨識性與高防滑係數,藉此增加人行空間與分流人車,並同時配合佈設「楔型標線」、「速限 30公里 」、「當心兒童」、與車行動線管制等交通寧靜區措施,整體營造「鄰里生活巷道」的人車安全通行環境。 交通局提醒駕駛人,標線型人行道視為實體人行道的延伸,汽機車不能占用。汽機車行駛在標線型人行道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臨停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若長時間占用違停,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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