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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Sunday
16:52

中市BRT司機陳情要求工作權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6.09.12
台中快捷巴士(BRT)公司解散後,司機們於十二日到台中市政府前陳情,要求給予工作權,市府則表示,資遣條件優於其他公營事業。 台中市快捷巴士公司於今年七月解散,解散後的五十七名員工中,有三十九人同意轉任台中捷運公司,另有十五人不願轉任,還有三人離職,部分BRT司機於上午到台中市政府前廣場舉白布條陳情抗議,高喊「還我工作權」,並要求比照國道收費員的條件資遣。 司機們指出,原本應該是年底成立「台中捷運公司」,由中捷接手BRT解散後的五十七名員工,但是市政府決定將這個前朝的爛攤子置於死地,於是犧牲勞工權益,於五月十八日送出「事業單位大量解雇計畫書」,選擇用公司解散的方式來解決虧損,並撇清責任。 陳情司機表示,經歷三次勞資爭議協商,八日破局,針對勞方提出十四點訴求,資方只同意二項,原本六月間五十七名員工中有四十七人願意「商定留用」,談到最後,工資從新台幣五萬多元降到三萬多元,到上週只剩不到二十人留用,其餘均被資遣,台中市政府的「錯誤政策」,不該由BRT員工來承擔,無端犧牲司機的工作權益,要求市長林佳龍要為錯誤政策負責。 台中市交通局指出,原快捷巴士公司完成階段性任務後,於今年七月十八日解散,但有部分員工不願轉任新成立的捷運公司,並向市府提出資遣條件,有人主張比照國道收費員七個月慰助金,更有人喊出十二、二十、二十四個月不等的高額資遣費,資遣條件不能漫天喊價,須符合比例原則,市府實在無法接受年資僅二年的快巴員工,比照年資動輒十至二十年的國道收費員,甚至更高,目前提供的四點五個月慰助金加上一個月法定資遣費,總計為五點五個月,已高於其他公營事業,條件應該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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