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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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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特教學校 南投縣判賠3億5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南投報導
2016.07.26
雖南投縣政府對興建南投特殊教育學校,被法院判賠3億案,雖縣府已賠款完成,但針對這起「無妄之災」,南投縣民卻替現任縣長林明溱叫屈,甚至抒發不滿,因而要求林明溱,能在事後追究責任,並找到有效方法,賣地給中央,補回冤枉丟失的3億5。 據了解,縣府告輸地主,必須賠償3億的鉅款,其實不只這個數,包括利息必須給付,已賠到3億5。 這起賠款事件,是法院對南投縣政府上訴的這起官司,是設在中興新村的「特教學校」,其地目完全不符;設立特教學校的地目編定,在向地主徵收土地時,是編為「文教」用地,法院認為是不得用來使用「特教」;特教學校應建在「特教用地」上,縣府違法所以判貼地主共計3億元,包含利息已高達3億5000萬元。 這個嚴重損失,是典型的「黑狗偷吃‧白狗受罪」;究竟這件「嚴重錯誤」施政,是那位「神人」做出的決策?其中有否「暗藏玄機」?亟待追查與追究。 不過,有不少縣民,在得知南投縣庫必須折損3億5的民脂民膏後,也向現任南投縣長林明溱提出建議;一旦不符地目的「中興新村國立南投縣特殊教育學校」,必須遷移時,縣府可在完成地目變更後,地皮賣給教育部,至少賣個5億元,小賺一筆,造福縣民。 據了解,南投特殊教育學校,從規劃到動土甚至在完工招生,一直都備受爭議。因此這個「辦學美意」,早已被人民大打折扣;其中,最有名的一例是:有一位竹山阿嬤曾葉素珠,天天揹著必須念特教學校,接受教育的孫子,往返竹山台中,備極辛苦。 當時,南投尚無特教學校,有的只有教育部特殊教育法中「一縣市一特殊學校」牆壁大餅,期能望壁餅充飢;然,至2012年2月13日這塊牆壁大餅終於落實成真,南投縣特教學校正式動土,但早在2010年時,即有居民抗議,認為縣府事先未做好溝通,將來一定出事,所以這所特教學校一路黯然失色。 後來,當曾葉素珠與孫子元元的故事,被報導出來時,說明南投的確需要一間特教學校。因此,這間特教學校在南投坊間普遍是能接受。 而動工時,當初捐地的地主,卻認為「這塊土地是被徵收來蓋營北國小的(屬文教用地),怎麼後來變成要建特教學校,這不符土地徵收標的。」所以,開始與縣府打官司。 而在學校成立後,因為颱風影響有部份校舍未完工,也引起關注,有家長擔心,孩子在校安全問題。而校方解釋已經先設置圍籬,將工地和上課地方分開,學生上下學也有老師和家長接送,安全上不會有問題,才解決爭議。 而一直到2016年,地主與縣府官司定讞,南投縣特教學校又開始受到坊間關注。在訴訟期間,經過前縣長李朝卿,代理縣長陳志清,與現任縣長林明溱三任縣長,最近法院最終判決,南投縣政府敗訴定讞。 然其中,一個關鍵點,應是當時建築經費已投入1億餘元時,縣府當時的承辦人,曾向「長官」主張:應該停工。 之後,縣府也曾請示內政部;內政部認為,這塊小學用地的主管機關,經合法手續移轉為教育部,同樣是「蓋學校」,不會有問題,所以特教學校的新建工程,才未叫停。 尤其,在相關土地爭訟時,時任南投縣副縣長的陳志清,不是具有法學背景,且在民國68年就已畢業於中興大學法研所,但這些「割地賠款」的訴訟,卻仍一路慘輸,到底當時的縣府是怎麼了。 如今,法院以「文教」不是「特教」,判決縣府徵收土地不符使用地目而敗訴,且就因那「一字之差」縣府即要損失達3億5,縣民莫不遺憾不已。 且,這項特教學校興建案,是前任「神人代理縣長」的最後決策,現在卻要現任縣長林明溱概括承受,縣民都替林明溱不滿。 林明溱說,南投縣特殊教育學校,是教育部管轄的國立特教學校,縣府只是配合中央辦理「用地變更用途」,且全案已報內政部同意。法院怎會以徵收地目不符,判縣府敗訴必須賠償呢? 針對這項「大冤枉」,縣府已向中央求救,盼內政部與教育部能撥出「賠款」給縣府,解決這項憾事。 然,現在中央由民進黨執政,由國民黨執政的南投縣政府,在財政上本就「風雨飄搖」,現要讓民進黨的內政與教育部,掏口袋錢給南投縣政府?在政治的角度上,應該有難度。 其實,南投縣的教育用地編定,早已問題多多。從中興新村的德興棒球場到南投富功國小第二校區,最後都是地主提訴訟獲勝訴;對縣府而言,對南投特教學校的訴訟,著實應更為謹慎,否則判決結果出爐,縣府必須「還地賠款」,那簡直比貪污更可怕。 圖說:設在南投市的南投特教學校,建築雖宏偉,但卻讓南投損失3億5。(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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