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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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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颱風天賭命外送餐飲違勞檢重罰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6.07.07
今年第一號強烈颱風尼伯特已接近臺灣,過去不少民眾習慣在颱風天叫外送,餐飲業員工就必須冒著風雨外送餐點,勞工局表示,依現行規定,颱風天嚴禁雇主指派勞工用摩托車外送,如經勞檢處查獲一律重罰,絕不寬貸。 勞工局代理局長李煥熏指出,雇主非必要應避免快遞、餐飲外送等外勤工作,若不得已使勞工出勤,務必以勞工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切不可勉強勞工出勤。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2條規定,雇主使勞工於經地方政府已宣布停班之地點從事外勤,有危害勞工之虞,應置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交通工具。 若速食店、披薩店等餐飲業,讓員工冒著風雨騎機車外送,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最高可罰30萬元。 勞檢處長周登春說,颱風天執行外送工作具有相當高的風險,雇主應負起維護勞工安全的責任,依照勞動部訂頒的「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訂定企業內部管理規範及作業標準,依據天氣變化採取對策,評估有顯著或可預見的風險時,就應停止外勤。 勞檢處也呼籲,針對營造工程鄰水作業,考量颱風或瞬間強降雨,可能導致河川水位突然暴漲,造成鄰水作業人員發生落水、溺水等災害,雇主應建立預警通報系統,事前掌握天氣狀況,管制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而宣布停止上班的地區,勞工若無法到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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