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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Friday
08:08

行政院長視察豐原安康段社會住宅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羿翔/台中報導
2016.06.25
行政院長林全於二十五日由台中市長林佳龍的陪同,視察台中市首案社會住宅豐原安康段,林院長強調社會住宅理念,是讓每個對社區有貢獻的人都有居住社區的權利,林佳龍是最早響應總統蔡英文八年二十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的縣市首長,台中市八年一萬戶目標也很務實,中央若無地方政府協助便無法推動此政策,因此中央有義務協助地方解決問題,會持續提供資源與幫助。 行政院長林全在林市長的陪同,視察台中豐原安康段社會住宅,由內政部營建署署長許文龍簡報「社會住宅推動進度與時程規劃」,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王俊傑則簡報「台中市社會住宅辦理情形」,包括立法委員徐永明、洪慈庸、江啟臣、市議員翁美春、張瀞分、陳清龍、謝志忠等人均出席表達關心。 內政部營建署長許文龍簡報指出,中央政府社會住宅以八年二十萬戶為目標,今年的準備期先完成住宅法修訂、成立融資平台、建立中央地方協調合作機制;一0六至一0九年(中期)則協助地方新建四點七萬戶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四萬戶,並成立中央住宅專責機構;一一0至一一三年(長期)則由中央住宅專責機構協助地方新建社會住宅,達到二十萬戶的目標。 都發局長王俊傑簡報表示,為如期達成八年一萬戶社會住宅的目標,市府推出三支箭,第一,除了自行新建社會住宅,也鼓勵民間參與;第二,為提高民間參與誘因,市府將容積獎勵上限提高至一點五倍;第三,導引民間閒置住宅,透過包租代管模式,作為公營出租住宅使用。 市府也研擬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草案,目前已提送市府法規會及市政會議通過,近期可發布實施。為照顧青年、勞工,草案提供如年齡、工作年資、新婚等加分項目,讓青年、勞工更有優先申請機會;也提供一定比例保障名額供在地居民申請社會住宅,保障在地居民權益。 至於豐原安康段社會住宅,王俊傑指出,豐原安康段基地分二期開發,第一期二百戶配置三種房型,分別為1+1房型(八坪)一百二十戶、二房型(十六坪)六十戶及三房型(二十四坪)二十戶,只租不售,二期的四百戶在興建前的過渡期則先作為公園開放居民使用,整體基地在進行規劃設計時,採低建蔽率開放式設計,除了保留在地原生樹木外,更加種一百二十九棵喬木及約二萬株灌木,提供市民優質活動空間。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社會住宅的基本構想,是每個人對所在社區都有所貢獻,因此有權利住在社區裡,舉例來說,年輕人剛出社會在都市工作,因經濟薄弱被迫住在較遠的地方,但仍對工作地有所貢獻,因此政府有義務發展社會住宅,讓年輕人就近居住。 林全表示,總統蔡英文提出八年二十萬戶社會住宅政策,是經過計算可努力達成的目標,而台中市林市長是最早響應中央社會住宅政策的縣市首長之一,所推動的八年一萬戶目標也很務實,若中央沒有地方政府協助便無法推動,因此中央有義務協助地方解決問題,會提供地方資源與幫助。 林佳龍表示,市府興建社會住宅是以「三好一公道」為原則,也就是地段好、建物好、生活機能好、租金要公道。而豐原安康段預計明年底完工,是全台第一個動工、也將是新政府上任後第一個完工的社會住宅,總工程經費約四點二七億元,其中有約二點三億元是市府去年向中央爭取到的補助。 另外,此基地社會住宅也符合三好一公道原則,附近醫院、學校、商店多,交通也方便,市府在這裡並保留老樹、種樹,提升這裡的生活品質。 至於租金部分,林佳龍說,以豐原安康段基地來講,租金會訂在市價七成以下,三種房型出租價格在五千元至一萬初之間。 林佳龍也提到,為提高民間參與社會住宅誘因,市府並修訂「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突破一般容積獎勵一點二倍法定容積上限,提高至一點五倍,已於六月二十三日實施,是全國首創。 都發局表示,中央依據行政院核定「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共補助中市府約四點七二億元經費興辦社會住宅,也透過「住宅法」修法,協助市府無償或低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市府所訂定的「四年五千戶、八年一萬戶興辦社會住宅」方案,在四年短期方案中,政府自建案件共有十二處基地,民間參與案件共三處基地,估計可達五千八百一十八戶社會住宅;另再加上豐原火車站後站都更案及精密園區勞工住宅案,四年內共可提供五千九百零五戶社會住宅存量。 目前市府已編列預算興建的戶數共一千零一戶,分別為政府興建三案,包含豐原區安康段案第一期、大里區光正段案第一期、太平區育賢段案第一期,以及民間參與的西屯區惠來厝段一案,將於一0六至一0八年陸續完工,其中豐原區安康段案最快會在一0六年中開始受理承租申請,相關出租辦法已完成法規審查,將於近日公告。 圖說:行政院長林全等人到工地視察。(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羿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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