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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Tuesday
17:08

游宏達涉砂石案 政界:李添興可遞補?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南投報導
2016.05.03
南投縣議員游宏達,被控涉及官方砂石案,遭到法院收押;但政壇關注的卻是「一旦老游被判刑確定」,同選區的「落選頭」李添興,真的有機會遞補。 只是,依選罷法規定,議員的遞補涉及任期不過半,所以這樁司法審判,若未能在短期間定讞,李添興的遞補縣議員,難度會很高。 上週,游宏達與縣府工務處前約僱人員黃海郕,涉嫌協助台中特定砂石業者取得標案後再索賄,目前老游與老黃二人都仍被收押在南投看守所。 據了解,游宏達一案,是經濟部水利署委託南投縣政府辦理砂石疏濬,縣府工務處前約僱人員黃海郕涉嫌勾結縣議員游宏達,透過許姓掮客協助台中特定砂石業者取得標案,再索賄約2千8百萬元由三人瓜分,法院已裁定黃海郕及游宏達二人收押禁見。 檢調單位去年偵辦「南投縣北港眉原橋河段疏濬作業」盜採砂石案,懷疑黃海郕涉案,縣長林明溱獲悉與黃懇談,黃不久後離職;檢調另偵辦一件越界開採濁水溪砂石案時,意外從監聽中獲得黃涉案事證,成立專案小組清查。 檢調查出,黃2012至2014年間任職縣府主辦疏濬標案,2012年涉嫌透過游宏達,向台中市砂石業者收賄,協助業者取得疏濬標案,並允諾追加工程預算、盜運砂石,讓廠商獲得更大利益。 黃等人並涉嫌要求承包商開挖砂石每立方公尺要繳廿到卅元賄款,總計清水溪開挖60萬立方公尺、武界溪40萬立方公尺及北港溪20萬立方公尺,三處不法所得約2千8百萬元,由黃、游和許姓掮客三人分。 南投地檢署和廉政署合辦此案,檢調搜索游宏達、黃海郕、許姓掮客和承包廠商、下游砂石業者等地共十三處,帶回18名相關人員訊問;許姓掮客前天已以15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游宏達這個案子,更受政界矚目的是,這屆的「落選頭李添興」是否會像前議長吳棋祥案一樣,最後由當時的「落選頭」曾芳春遞補;只是吳棋祥的案子,是他在任內被判刑定讞,所以曾芳春才有遞補機會。李添興是否有這個「機會」,其實關鍵都在司法審判速度上。 以曾芳春的遞補南投縣議員而言,其使用的法規,係選舉罷免法第74條2項,內容為:地方民意代表當選人因第120條第1項第3款之情事,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或當選人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之情形時,其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之高低順序遞補;完全不適用重行選舉或缺額補選之規定。 另,遞補人員之得票數,不得低於選舉委員會原公告該選舉區得票數最低之當選人得票數二分之一。而這屆第一選區縣議員選舉,拿到最低票當選的「當選尾」,是莊文斌的5476票,所以依規只要當時的「落選頭」票數,拿到2738票以上皆有條件遞補。 李添興在這選戰上,非但是「落選頭」,同時所得票數也高達4797票,超過「當選尾」票數二分之一2738票很多,因此一有機會,李添興絕對可以補上。 只是,當時吳棋祥的議員任期,尚未過半,因此才讓曾芳春遞補成功。而,現在游宏達的任期,只剩2年半,目前都仍未被起訴,要等到全案定讞,以台灣的司法審判速度,恐還有一段很長的時間;是故,政界認為:李添興遞補的機率不很高,尤其還有一個原因:即是游宏達萬一被判無罪或不起訴,整個政界談論的「遞補案」,恐是說說而已。 圖左:一旦涉砂石案的現任議員游宏達,最後被判刑定讞;只要在規定時間內,這屆落選頭李添興,將有機會遞補。(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翻攝) 圖右:被南投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的南投縣議員游宏達,其職位是否會被遞補?政界談論。(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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