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檢處加強春安檢查 確保勞工平安過好年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6.01.19
年關將近,趕工、歲修等臨時性及動態性作業增加,發生職業災害的風險也相對升高,為保護勞工的作業安全,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自104年12月28日至105年2月14日期間,實施春安勞動檢查263場次,嚴格要求雇主必須設置符合安全規範的設施,並依作業危害屬性,舉辦15場安全衛生宣導會,期望在農曆新年前強化事業單位的安全意識,讓勞工朋友平平安安、快快樂樂地過好年。
勞檢處長周登春指出,春安期間常見的臨時性作業型態,包括使用吊籠清洗大樓外牆、以起重機吊掛招牌、使用高空工作車的高處作業等,勞檢處將加強動態稽查,防止墜落、物體飛落、崩塌、感電及火災爆炸等,若發現有立即危險,將勒令停工及開罰。
勞檢處表示,春節期間,除必要的緊急故障排除,應避免實施重大維修、動火作業;休假前應切斷非必要水源、電源及其它動力燃料來源,必要時應上鎖、標示,並落實巡檢、稽核。使用液氨、氯等特定化學物質的業者,應加強檢點管理,防止洩漏;而石化及化學工廠於假期間的人力輪班,每日工作不得超過12小時,也要避免飲用酒精類飲料。而使用堆高機搬運、碼頭裝卸的作業,應加強人員管制,尤其須注意死角及高處的安全防護。營造工地則應將機具設備放置穩妥,確實設置工地圍籬。
勞檢處也提醒事業單位,假期結束之後的開工,務必確認勞工的身心狀況,作業前加強勞工的安全觀察;水、電、燃料及動力能源開動負載前,應實施自動檢查,確認安全裝置效能,再依程序開、試關。
而營造工地開工前,應確認施工架、模板支撐、擋土支撐等有無變形、沉陷的情況,避免發生倒塌、崩塌等危害。另外,局限空間作業前,須測定有害氣體及氧氣濃度、通風、穿戴適當安全防護具等,並指派作業主管指揮監督。
勞工局代理局長李煥熏提醒勞工朋友,接近年節的歡樂氣氛容易使人鬆懈,事業單位更應積極檢查安全設施,避免長假期間發生災害;也提醒雇主、各級主管,春節期間應加強防災應變整備,維護勞工安全及企業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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