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嚴格把關廢水排放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12.08
台中市政府自一0二年實施的「台中市使用排水道排注廢水管理辦法」,因部分法規與環保法規重複,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年五月一日起開徵水污染防治費,有廠商認為有重複收費之虞,為求簡政便民,市府已予以廢止,並召開配套措施協調會,針對排放廢水密集區建立事業廢水排放預警制度,以掌握事業廢水流向。
水利局表示,「台中市使用排水道排注廢水管理辦法」自一0二年九月十一日實施,全國僅中市訂定此類收費辦法,為避免重複收費,市府決定廢止此辦法,並於今年十二月三日完成法規廢止程序並發布實施。
該辦法廢止後,事業廢水搭排申請回歸各排水管理機關,依水利法及排水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水質則由環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進行監測與管理。
市府為持續嚴格把關廢水排放,並強化各機關對事業廢水排放管制的橫向聯繫,今年九月九日邀集各相關局處召開配套措施協調會議,由水利局將環保局列管的事業放流口資訊建置於「台中市政府水利局資訊網」,建立事業廢水排放管理圖資,針對排注廢水密集的排水區域建立預警制度,以利掌握事業廢水流向。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5.03.01
中市海線偏僻處成垃圾場2012.09.04
車籠埤逢雨成災市議員質疑整治功能何在2015.01.22
林佳龍稱讚BRT英勇女司機2009.05.14
農業試驗所舉辦荔枝育成品種成果觀摩會2018.05.01
中市40處地下水與6處回收水 免費取用2010.08.24
中縣爭取經費購置垃圾車今辦贈車典禮2013.03.27
台中農業局回收馬纓丹植栽2013.08.11
教育局:勿在洲際棒球停車場從事危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