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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Friday
17:22

重申大安溪大峽谷為危險區域勿前往遊玩

記者李華峻/台中報導
2008.07.15
因風災大水沖蝕導致溪床深槽化,形成「大峽谷」景觀的大安溪峽谷,近來又成為熱門景點,由於該區域係風災形成的現象,土質鬆軟,非屬安全景點,縣府再度呼籲民眾勿前往,目前正值汛期,政府可依災害防救法對違規單位、違規民眾祭出罰鍰處分。 去年十月初柯羅莎颱風來襲,強風豪雨挾帶豐沛雨量,在湍急的水流沖蝕下大安溪出現深槽化,形成河床高低落差達十公尺以上,特殊景觀經媒體披露後,大批人潮紛紛湧入,惟因該景點為河川深槽化現象,係風災形成的景觀,地質基礎相當不穩定,土質也十分鬆軟,深潭處水深莫測,安全堪慮,並不屬安全的景點。 大安溪屬水利署管轄範圍,惟因該區域跨越苗栗縣、臺中縣等縣份,相關單位曾開會研商,為維前往旅遊民眾安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除在現場設置警告標誌、使用廣播器進行宣導、在接近景點且危險處設置欄杆外,也在出入口設置保全人員禁止車輛進入。 水利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七款明白規定,河川區域內禁止其他妨礙河川防護的行為,民眾前往該處觀光已違反該規定,主管機關第三河川局可以依水利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規定之民眾處四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民眾妨礙河川防護行為如有損害他人權益,還可以移送法辦,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四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金。 目前正值汛期,該區域安全性更令人擔心,縣府特呼籲民眾不要前往,民眾如違反規定進入,政府可依災害防救法開罰,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於災害應變之必要範圍,可以劃定一定區域範圍,製發臨時通行證,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離去,或指定道路區間、水域、空域高度,限制或禁止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之通行,既然該景觀係因風災形成,擔任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的首長為維民眾安全,依法有權利禁止民眾前往,違者可依三十九條規定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為了自身安全,民眾千萬不要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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