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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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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0

市府稽查公共工程空污防制 開罰24萬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11.12
每年十月至隔年四月東北季風盛行,揚塵汙染嚴重,台中市環境保護局加強稽查三十處區域開發及大型公共工程,發現六處工地有土方堆置及裸露地表未完整覆蓋、車輛行駛揚塵等缺失,開出二十四萬多元罰單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從公共工程開始嚴格要求,未來也將不定時前往土方開挖量大的工地稽查,加強空污防制。 環保局表示,近年來台中市重劃工程陸續展開,今年共有三十八處市地重劃工程施工,面積達一千三百多公頃,帶動一千二百多處公共工程施作;因PM2.5細懸浮微粒有近8%來自營建工程,對環境有不小衝擊,因此以最高標準要求公共工程帶頭落實汙染防制,今年截至十月已裁罰三十五案,合計七十三萬元罰鍰。 環保局於十一日出動八組人力,稽查三十處區域開發及大型工程公共工程,其中午處因物料堆置處防塵網覆蓋不完善、工程車輛行路線粒料流失等因素,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包含第十三期市地重劃第四標、第十四期市地重劃第二及第三工區、捷運文心北屯線機廠及車站區段徵收工程第二及第三工區。 另外第十四期市地重劃第五工區工程(A標),因施工車輛出入口髒汙,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處分。 環保局表示,今天稽查共裁罰六處工地,共開出二十四萬四千五百元罰單,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針對裸露地及周邊路段加強灑水,減少揚塵現象,並以防塵網加強覆蓋堆置物料,減少粒狀污染物逸散,如逾期未改善將按日連罰。 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公共工程除要求施工品質外,也有責任做好相關汙染防制,以引領民間業者作為表率;主管機關及監造單位應善盡督導管理責任,並於合約編列足夠的環保經費預算,監督施工單位應落實汙染防制措施,如遇空氣品質惡化,緊急應變,應配合執行緊急應變措施,以維護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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