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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Sunday
16:41

議員要求修正高美濕地管制規定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11.02
台中市議員楊典忠質詢清水區高美濕地管制實施三年七十九人遭罰,根本是用千字文告示牌,來卡觀光客的油,要求配合「濕地法」修正管制規定。 台中市清水區高美濕地野生動物區年年發生民眾誤入受罰,實施三年多累計達七十九人違規取締,市議員楊典忠質詢副市長張光瑤與在場的局長們,是否知道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分區管制規定,張光瑤回答「不清楚」。 楊典忠表示,台中市升格後,在一0一年六月進行高美濕地野生動物保護區分區管制,並設置了長達五百公尺木棧道,為的就是不讓民眾踩踏濕地,造成濕地保護區的動植物受到危害。 而違反分區管制規定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條及第五十條規定處以五至二十五萬元罰緩,至今實施三年多已有七十九人遭違規取締,市府本想以重罰得到殺雞儆猴之效,沒想到民眾誤入管制區事件層出不窮,造成民眾乘興而來卻因罰款敗興而歸。 市議員楊典忠、賴佳微拿出進入高美濕地入口處的告示牌照片表示,這些管制規定的文字超過一千字,要民眾在大太陽底下一字一字閱讀實在太辛苦了,大家幾乎都是直接往木棧道的最裡面走去,根本很少有人會有耐心的把規定一字一句看完,所以應該講重點「請勿進入濕地管制區域,否則罰五至二十五萬元」,根據農業局資料統計,今年一至十月遭罰款民眾一半是本地人、一半是外地人,他們認為「市府不應該用千字文卡觀光客的油」,應該改善管制規定的文字,讓民眾一目了然。 市議員賴佳微也表示,今年二月行政院通過濕地法,對於高美濕地的分區管制規定,應該融入濕地法規定進行修正,並加強環境教育課程,增進高美濕地觀光與生態教育之功能。 圖說:議員楊典忠(右)質詢清水高美濕地問題。(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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