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網(Logo-image) 台灣新聞網(Logo-text)

2024/05/06
Monday
20:04

唐榮公司勞資簽訂團體協約堪稱工運界創舉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5.10.30
在高雄市工運界的見證下,唐榮公司勞資雙方30日簽訂團體協約,其中三項條款堪稱工運界創舉,預料新約將成高雄市工運界簽訂團體協約的指標,也成為台灣工運界爭取更佳勞動條件的精神指標。 在唐榮總經理黃鴻都、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長鍾孔炤、副局長李煥薰、國營會組長鄭英圖、高市機械總工會理事長洪居福、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李宗坤等人的見證下,唐榮董事長張復盛與唐榮工會理事長張仲傑代表勞資雙方,30日簽訂團體協約,這也是張仲傑擔任理事長以來,爭取到的第三度簽約,也讓唐榮員工權益大躍進。 張復盛表示,企業穩定發展除了優質經營團隊努力外,員工向心力更為重要;唐榮勞資雙方歷經一年的努力,達成團體協約的共識,此約顧及公司發展及勞資雙贏,將推升唐榮向更好的方向發展。 黃鴻都認為新約大幅超越勞基法,是唐榮邁向進步、完美的代表作,簽約期間工會相當理性,新約將為未來唐榮建構幸福企業深厚奠基。 張仲傑指出,新約修正了大約二十條條文,其中三條最為重要,包括員工依法行政遭訟時,將由公司代為協助訟訴;另外,若公司經營不善關廠,55歲以下可獲18個月的離職補償金;而五年內退休的員工不得任意降調職務,對勞工權益而言也是一大保障。 鍾孔炤認為新約三點全露,唐榮勞工權益獲得更充分的保障,預料此約將成為團體協約的標竿,唐榮勞資雙方展現氣度,未來將共創雙贏。 唐榮公司自民國95年民營化迄今,在工會理事長張仲傑的努力下,已簽過三次團體協約,每次簽約後勞工的權益都獲得大幅進步;這次簽訂的新約更是完美,預料將讓台灣團體協約未來簽訂朝更佳方向發展。
返回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