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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Thursday
16:35

檳榔廢園加速勘查以應農民需求

記者李錫卿/南投報導
2008.07.1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全國申請檳榔廢園面積1,020公頃,由於筆數眾多,該署已簡化勘查作業,並請鄉鎮公所增派人力,俾利農民儘速領取廢園補助款。 農糧署說明,檳榔栽培面積50,457公頃,主要分布於屏東、南投、嘉義、花蓮及台東等縣。截至97年6月底前農民辦理檳榔種植申報登記面積共7,672公頃。為維護國民健康、環境整潔兼顧國土復育及照顧農民權益,鼓勵辦理種植申報登記有案之農民申辦廢園、轉作,以縮減檳榔栽培面積,迄今申請辦理廢園面積為1,020公傾。 農糧署表示,種植檳榔之農民於97年6月底完成種植申報登記,申請廢園以平地及山坡地合法利用的農牧用地,且為正常管理檳榔園,每一公頃種植株數須達1200株以上,未達株數者依實際株數比率換算,混植1年生以上(含)長期作物,須按種植比例計算面積。倘混植作物及檳榔全園一併砍除者,不扣除面積。 農糧署進一步說明,檳榔廢園每公頃補助廢園費15萬元,此項措施獲致農民熱烈回應,申請筆數眾多,為應農民耕作需求,簡化勘查作業流程,協調縣政府會同鄉(鎮、市)公所人員儘速勘查,符合規定者即通知農民進行廢園,農民完成廢園或廢園轉作,報經各鄉(鎮、市)公所勘查後,即向農糧署申請撥付補助款並轉帳予農民。該署籲請完成檳榔種植申報登記,有意願辦理廢園、轉作之農友,可速向當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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