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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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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公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業者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5.07.31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統計,去(103)年至今,針對涉及就業歧視、違反性別工作平等的案件,經查證並由高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審議成立,總計裁罰22件,其中以「性別歧視、職場性騷擾」居多,裁罰總金額達288.4萬元。 勞工局長鍾孔炤表示,由於《性別工作平等法》已在去(103)年6月18日及11月21日修正公布,除提高違法裁罰額度,且明定主管機關應公布違法雇主姓名或名稱,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今(104)年高市勞工局首度公布三家事業單位:瑪仕德咖啡、梅爾根電子及十代有限公司。 瑪仕德咖啡刊登徵才訊息時,要求「限女性、面貌身材尚可、20-28歲者佳」,不僅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也違反《就業服務法》,涉及性別、容貌及年齡歧視。 梅爾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所僱勞工,申訴遭受職場性騷擾,而公司並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補救措施,經查證後提送本市就業歧視評議會審議成立,勞工局裁罰10萬至50萬元;另十代有限公司未依法給足員工5天的陪產假,損及勞工權益,亦遭罰2萬至30萬元。 勞工局表示,雇主招募員工時,不得因「種族、階級、宗教、黨派、性別、性傾向、年齡、容貌、身心障礙或以往為工會會員」等身分而有歧視,違者將處以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雇主更負有「防治職場性騷擾」的法定義務,當雇主知悉性騷擾情事發生,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違者將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新修正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也規定,雇主應依法給予員工5天的陪產假,且薪資照給,雇主不得拒絕,違者將裁罰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雇主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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