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區又見隨意傾倒廢棄物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7.16
台中市清水區又發現遭傾倒三十噸廢棄物,議員楊典忠憂心中央的土地恐成新廢棄物天堂。
清水區楊厝靠近國道四號旁遭傾倒廢棄物,民眾反映後,市議員楊典忠要環保局稽查人員現場會勘,現場發現有營建拆除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如花圈花籃賀卡、過期濟眾水、使用後之模具等約有三十噸營建綜合廢棄物,由於鄰近國道四號與大甲溪畔等中央地方三不管地帶,過去也曾經多次發生傾倒廢棄物事件。
楊典忠要求中央機關應盡土地所有權人防範義務,裝設必要支監視器,否則這些中央土地恐怕會成為新廢棄物天堂。
王姓民眾表示,土地為他們向河川局承租地,過去幾年承租土地用來種植番薯,今年年初由於缺雨以致休耕未農作,而當地位於國道四號防汛道路旁,道路屬於高工局,土地屬於河川局,廢土傾倒又正巧位於兩者中間水溝橋面上,七月十四日發現廢土後,他依照廢棄物上的一張花籃賀卡追查來源,查知為南屯區某公司代收該商家廢棄物,他認為從廢棄物裡面線索一定可以追查違法傾倒者,於是尋求市議員楊典忠協助。
一00年至一0二年在海線地區清水區五福圳、鰲峰山、國道四號旁、梧棲區草湳里,曾經發生多起傾倒廢棄土事件,市議員楊典忠當時多次質詢市府對廢棄土不設防,縱容不肖業者造成海線地區變成棄土天堂,後來環保局協同內政部環保警察隊加強稽查巡邏,廢土傾倒事件暫消,日前在清水區高美圳發生兩起遭廢土傾倒事件,事隔不到一周又在清水區楊厝國道四號旁發現非土傾倒。
市議員楊典忠要求環保局就廢土縣所儘速查緝,而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一條規定:「一般廢棄物與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所以中央機關應盡土地所有權人防範義務,裝設必要支監視器,否則這些中央土地恐怕會成為新廢棄物天堂。
圖說;楊典忠議員(右二)等人一起會勘遭傾到廢棄物的地方。(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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