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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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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7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警嚴正執法防事故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5.06.28
高雄市警察局表示,104年1月7日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7月1日要正式上路了,警方除嚴正執法外並呼籲用路人確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維安全。 警方表示,交通新制其中與民眾荷包息息相關的有: 一、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除依規定處罰外,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二、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 三、(高、快速公路)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 四、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 警方指出,對無牌汽機車未行駛停於路旁,按新修正條文,既使無牌車未違規停車停於路旁,員警仍可製單舉發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在行車抽菸方面,只要您駕車在道路上且周邊(約3.5公尺內)有其他車輛,吸食、點燃香菸(不含市售電子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均可處罰新臺幣600元罰鍰。 另車輛行駛於高、快速公路上,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胎紋深度(低於0.16公分)不符規定者,由原來罰1,200元提高至罰3,000元以上。 另為人所垢病之併俳停車問題,也由原來最高罰1200元,改為一律罰2400元。 為因應新制上路高市警局各單位將於前三日加強執法,惟執法僅是手段,為有效改善交通秩序,端賴用路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交通大隊長馬慶呼籲用路人均能確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共同營造「遵守路權、你我安全」的優良交通環境,還給用路者安全行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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