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印製酒品警示貼紙供酒販業索取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2.14
菸酒管理法新修正規定,一0五年起酒品販賣業者應於營業場所出入口明顯標示警示圖文,台中市財政局已經統一印製「酒品警示圖文」貼紙,酒販業者可即早索取。
因應菸酒管理法修正規定,財政局已統一印製警示圖文提供酒販賣業者索取,省去業者自行小量印製的困擾,雖然一0五年一月一日起才開始實施,但為積極保障市民飲酒安全及維護青少年權益,請酒販業者提早索取。
財政局呼籲,酒品販賣業者善盡社會責任,提醒民眾酒後不開車,販售酒品也請確認購買者年齡,切勿販賣酒品給青少年,以降低飲酒造成的社會成本。
返回上一頁相關文章
2016.04.11
大里爽文路年久失修將納入路平專案修補2018.12.08
台中市府澄清鰲峰山獲准設殯葬園區2010.10.24
第二屆菁耆獎-全國優質高齡志工頒獎典禮2015.06.29
中市全力推動路平2015.06.22
中市出動空拍機監控蒐證燒稻草2013.06.02
世界和平會邀請貧童免費欣賞兒童劇2009.09.22
亞大辦校園寫生展2010.12.12
中縣清水南海岩漿舉行建醮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