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印製酒品警示貼紙供酒販業索取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5.02.14
菸酒管理法新修正規定,一0五年起酒品販賣業者應於營業場所出入口明顯標示警示圖文,台中市財政局已經統一印製「酒品警示圖文」貼紙,酒販業者可即早索取。
因應菸酒管理法修正規定,財政局已統一印製警示圖文提供酒販賣業者索取,省去業者自行小量印製的困擾,雖然一0五年一月一日起才開始實施,但為積極保障市民飲酒安全及維護青少年權益,請酒販業者提早索取。
財政局呼籲,酒品販賣業者善盡社會責任,提醒民眾酒後不開車,販售酒品也請確認購買者年齡,切勿販賣酒品給青少年,以降低飲酒造成的社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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