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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Monday
18:51

省府關心地方反映民意獲回應

台灣新聞網記者黃雅琪/彰化報導
2015.01.06
臺灣省政府表示,省府為中央與地方溝通的輔助及支援平台,協助反映地方基層民意。 日前彰化縣竹塘鄉長蔡永稽,請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臺灣省政府主席林政則協助向中央反映,體恤卸任鄉鎮市長之需,建議請准卸任鄉鎮市長繼續參加農民健康保險案,近日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覆。 塘鄉公所前鄉長蔡永稽表示:原為自耕農,參加農民保險,前因當選鄉長,須退出農民保險,依規定改加入公務人員保險;然卸任後卻不得恢復農保,請中央相關單位准予卸任鄉鎮市長繼續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臺灣省政府前經專函致相關單位參採並獲函覆。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覆如下: (一)農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農保)為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農民參加之職域性保險,其給付項目僅有生育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等3種,並無老年給付項目。 另外,政府為照顧老年農民之晚年生活,特別制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並編列相關預算,對於申請經審查符合請領資格者,即發放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以下簡稱老農津貼),農民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合先敘明。 (二)經查「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5條等相關規定以,農會會員及從事農業工作之非農會會員農民,其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得分別依「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及「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所定之資格條件申請參加農保。 另按「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3條規定略以,年滿65歲,申領時參加農保之農民且加保年資合計15年以上者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漁會甲類會員且會員年資合計15年以上者,且同一期間未領取政府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始得申領老農津貼。 (三)該案蔡永稽鄉長倘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且目前仍於自有或承租農地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並符合相關加保資格條件,自得依前開相關規定申請參加農保。至於其是否得申領老農津貼,仍應依「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3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圖說:主席林政則(左三)頒竹塘鄉公所前鄉長蔡永稽(左四)匾額及表揚狀,以表謝忱,並與鄉公所合影。(臺灣省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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