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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Sunday
19:26

員警蒐證細心還原肇事經過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14.12.16
雲林縣斗南警分局古坑分駐所接獲勤務中心轉報,西平村中山路發生自小貨車與普重機車交通事故。警員林緯宏接獲通報隨即驅車趕赴現場,並通知車禍處理小組警員蔡東晃前來處理。 警方到達現場,現場一部藍色自小貨車停於道路中央,一旁並有一部普通重型機車倒地,機車駕駛為一名70歲的宋姓老先生,因傷送醫急救。 現場詢問自小貨車駕駛及一旁商家,汽車駕駛表示其駕車超過該部重機車後,發現機車駕駛倒地,因而下車協助該名騎士;路旁商家表示該部機車騎士係自己騎車不慎摔倒,未遭車輛擦撞。 警員林緯宏、蔡東晃根據現場停車位置及機車倒地方向,一致認為該部機車疑似遭擦撞後倒地,惟觀察自小貨車車側及機車車身,均為發現有明顯擦撞痕跡,警員林緯宏熟知當地監視器裝設位置,立即前往調閱查看。 經過濾監視器發現,重機車駕駛確實係於自小貨車經過後始倒地,因而重新調查現場相關跡證,最後在自小貨車左側後方,有衣物纖維拂拭之痕跡,沿痕跡並發現有新擦痕,比對後發現係與重機車照後鏡擦撞後留下之痕跡,自小貨車駕駛才坦承雙發方有發生擦撞。 畢業於警察大學交通學系的所長章承融表示,機車擦撞事故,碰撞點最容易發生於機車照後鏡、騎士手肘處及機車後座乘客踏板處,因為該三處係為機車行駛時最為突出之部位,如擦撞輕微,所留痕跡不明顯,容易遭到忽略,因此員警於現場蒐證時應特別注意。 斗南警分局長陳其鋒對於員警處理事故能夠細心蒐證,還原肇事真相表示肯定,並表示警察局均定期舉辦學科訓練,講授執勤過程處理案件應注意事項,包含各項刑案偵辦及交通事故處理,同仁能將訓練所學應用實務上,足堪表率,值得嘉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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