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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Monday
13:44

巡護船遠洋護漁歸來海巡署長加菜慰勉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
2014.12.04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所屬直屬船隊「巡護七號」與「巡護九號」分別於今年7月11日及10月2日執行「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返航,海巡署長王進旺率海洋總局長龔光宇前往慰問執勤任務同仁,頒發加菜金。 海巡署表示,巡護七號是首度執行距台灣達5200浬,較深遠之中太平洋庫克群島公海海域巡護任務,獲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高度肯定,航行里程達15349浬;且於斐濟蘇瓦港整補期間,更首度進入斐濟海軍營區拜會海軍司令福克斯,促進國際交流;總計登檢8艘漁船,取締6艘船舶不符文件,並要求改進,另並急馳救援「瑞翔捷號」漁船,協助排除故障,保障漁民安全。 巡護九號亦於第二梯次,距台850浬之帛琉北方海域執行巡護登檢時登檢5艘,發現3艘不符規定,接續巡護七號有效落實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漁業管理之規定,檢查漁船有無違規捕魚或其他不法情事。 而且,這些遠洋巡護船也常是海巡署的默默付出的英雄,去年,停泊斐濟之巡護七號前往2000多浬外的吉里巴斯海域攔截遭挾持的特宏興368號漁船,將嫌犯繩之以法,發揮遠洋部署「預先準備、有效防範」之果效,使滔天罪犯無路可逃。 海巡署表示,遠洋巡護自1989年執行此項專案,迄今已逾20年;海巡署恪遵政府積極參與「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等區域性漁業組織之政策,我國身為世界六大遠洋漁業國之一,早已與美國、紐西蘭、庫克群島、法國、澳洲及日本等六國建立公海相互登檢機制,藉參與國際漁業合作執法,增加台灣在國際上的能見度。 自1982年聯合國海洋公約通過及後採納之「負責任漁業行為準則」,落實公海登臨檢查,確保漁船遵守國際漁業規範並維護我國漁民作業權益。 因此,遠洋巡護係在實踐政府善盡國際社會漁業管理、確保漁業資源永續利用之責;同時,巡護船並可對在遠洋作業的我國漁船予以關心及了解其作業環境,使漁民在遠洋仍能獲得政府的貼心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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