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網(Logo-image) 台灣新聞網(Logo-text)

2024/05/10
Friday
14:39

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受理申請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12.02
為鼓勵市民進行老宅外牆及外部環境整建維護,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明年編列二百萬元預算,補助相關都市更新案規劃設計及施工經費,屋齡達二十年以上的建物,若符合條件最高可補助總經費的百分之七十,只要符合資格者,先提出申請即可優先補助,請市民朋友踴躍檢具相關資料提出申請。 都發局表示,台中市許多建築雖然較為陳舊,僅需進行房屋外觀微整形,即可創造經濟價值、美化市容,並活絡地方,為提升城市競爭力及促進地方發展,都發局除每年受理民眾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款外,今年度首次編列「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五百萬元,民眾回響踴躍,明年度再次編列二百萬元供市民申請。 「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經費補助對象為公寓大廈管理委會、都市更新團體或機構,只要是位於台中市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二十年以上的建築物,屬於「連棟透天或獨棟透天式建築物接續達五棟以上」、「三層樓以上雙併式建築物二棟以上」或「六層樓以上整幢建築物」,則可針對規劃設計及施工經費提出補助申請。 都發局指出,規劃設計及施工經費補助項目包括:一、社區道路綠美化工程;二、騎樓整平或門廊修繕工程;三、無遮簷人行道植栽綠美化、舖面工程、街道家具設施;四、立面修繕工程(含廣告招牌拆除及鐵窗拆除之費用);五、外觀綠美化工程。六、維護公共安全必要之公用設備修繕及更新等。 每案補助上限為補助項目總經費百分之二十五,但如位於歷史建物及歷史街區整建維護,補助金額上限為百分之五十,市府公告整建維護策略地區補助金額上限為百分之七十,經費有限,只要符合申請資格者,先提出申請即可優先補助,請民眾檢具經市政府核定發布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向市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 該補助案隨時受理申請,明年度預定召開三次審查會,各次審查會截止收件時間分別為明年二月十日下午五時、四月十日下午五時、六月十日下午五時。
返回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