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安全帽遭逮送辦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9.12
蔡姓男子見他人安全帽放置於機車上,順手拿走以為不會被查獲,不料仍被警方揪出送辦。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接獲郭姓民眾至所報案,指稱放置重機車上的安全帽遭竊,案經員警依規定受理後,馬上調閱及監看附近路口監視器及民間監視器,經多日調閱及監看,終於發現一部重機車涉有重嫌,經循線通知林姓關係人(八十七年次)、潘姓及蔡姓涉嫌人(八十五年次)到案說明。
經警方提示相關資料後,蔡嫌始坦承有在台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忠勇路拿了一頂安全帽,並將該竊取之安全帽交付警方,蔡嫌供稱係心想一頂安全帽被害人應該不會報案,而且也不會那麼倒楣被警方查到,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終究為警查獲送辦,警方訊後依違反刑法竊盜罪嫌將蔡嫌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該案遭竊之安全帽金額雖然不高,但已造成被害人生活上的困擾與不便,春社派出所劉所長表示,竊盜是公訴罪,不論金額損失多少,警方只要一經受理必全力偵辦,務求盡速破案,以確保民眾身家財產安全;被害人非常感謝警方積極偵辦進而查獲竊嫌,對警方積極辦案精神及偵辦效率感到十分滿意。
圖說:警方為民眾找回的安全帽。(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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