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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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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主動輔導市民辦理地方稅災害減免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7.24
麥德姆颱風過後為體恤民情並協助災民減輕稅負,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將依災害應變中心通報房、地災損情形,並隨時注意媒體報導,主動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辦理地方稅減免事宜。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有以下受災情形,亦可提出申請,在房屋稅部分,如果房屋在災害中受創,納稅人需於災害發生後三十日內向房屋 所在地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減免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方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可減半徵收。 在地價稅部分,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即今年九月二十二日)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在使用牌照稅部分,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如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自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再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主管稅捐機關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在娛樂稅部分,查定課徵的娛樂稅代徵人,應自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申請,因災害受損,得依勘查結果,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娛樂稅。 稅務局表示,民眾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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