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網(Logo-image) 台灣新聞網(Logo-text)

2024/05/16
Thursday
14:07

移民官三秒判真偽讓變造查驗日期無所遁形

台灣新聞網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
2014.07.01
一名女子擅自在護照上塗改查驗日期,移民官三秒就判定真偽,讓她犯行無所遁形,女子將吃上偽造文書罪。 陳姓女子持中華民國護照至台中機場出境查驗櫃檯接受證照查驗時,為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台中港隊移民官員發覺,其護照內頁一枚二○一三年十二月份之入境章戳日期有遭塗改痕跡,陳女起先辯稱不知原因,經移民署人員曉以大義,始坦承是為了要取信友人自己仍在國外而塗改查驗章戳日期。 經查,陳姓女子於去年十二月份就有四次出入國紀錄,但有人盛情邀約今年一月初再一起出國旅遊,陳女考量先前已出國多次,卻又不好意思拒絕友人,竟突發奇想把去年十二月份入境日期改至今年一月中旬,並拍照傳給友人表示她人尚在國外,無法共同出遊。 待友人相信不疑後,陳女又再把日期更正回原本入國的日期,但此舉已經觸犯法律,陳女今年初變造章戳後,將再度出國,且刻意選擇過去未曾進出的台中機場,但還是被眼尖的移民官識破,陳女因此必須面對接受依法究辦的事實。 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表示,該大隊向來非常重視對查驗人員進行證照辨識之訓練及要求,對於辨識偽變造證件深具信心,除了持續加強護照真偽辨識外,對於護照內所核蓋之查驗章戳也會同樣仔細檢查,近來陸續查獲國人塗改查驗章戳之案例,雖然個案的背後故事均有不同,但必須嚴正向民眾宣導,護照內移民官員所核蓋的查驗章戳是具有法律性質的,任意塗改或變造是觸犯法律的行為,民眾切勿因小失大,誤觸法網而後悔莫及。
返回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