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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
Friday
17:48

中市議員批地政局長不懂地政法令不適任

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台中報導
2014.06.10
針對台中市第十三、十四期市地重劃地上物查估經內政部指責違法,議員楊永昌在總質詢中,詳舉地政局將查估業務私授建設局「是違法的,是無效的」,嚴厲抨擊地政局長曾國鈞「不懂」地政法令,是個大笑話、不適任,他認為查估作業違法、無效,問題很大,提出應重新發包等五項建議。 市議會進行第一屆第八次市政總質詢,楊永昌質詢指出曾國鈞「不懂」地政法令的項目分別為:一、地上物查估是地政局的業務,內政部及法制局都指責,查估是地政局的事,沒有簽請市長登公報,私授建設局辦理,是沒有事務管轄權,是違法,無效的;二、內政部兩度以決定書命市政府應作適法處分,地主異議,應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重評;三、違章就是違章,不是沒有查報就是合法,曾國鈞的不懂,造成補償不公,違法圖利地主,害死應該補償的地主。 楊永昌指出,地政局把查估作業私授建設局辦理,由建設局發包給龍邑、亞興公司查估;第十四期,六個月作業,服務費二千七百一十九萬元,第十三期,四個月作業,服務費一千九百一十九萬元,費用高達四千六百三十八萬元,這筆錢,請問應該由誰賠償?要如何補救?並追究責任? 內政部訴願委員會在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及今年五月十九日兩度以決定書指責市政府認定違建物補償違法、異議案件應由地評會重評、建設局辦理查估違法,是無效的行政處分,必須重估,不能因為事後追溯,就變成合法、有效。 楊永昌表示,做了三十多年地政局長的曾國鈞,對市政府的組織規程於地政局的職掌,平均地權條例關於地政局的業務竟然不懂,真是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很漏氣,根本不適任。 楊永昌批評曾國鈞多次在地價評議委員會,誤導主任委員黃國榮,說地主提出異議,沒有涉及地價,所以不予審議;他懷疑曾國鈞因為專業知識太無知,太傲慢,已經被內政部指責,仍然不肯悔改?還是曾國鈞就是喜歡整人,喜歡殘害市民,才會覺得快樂? 楊永昌提出下列五項建議:一、第十三、十四期查估作業違法,增加地主負擔,應追究責任,查估作業應重新發包,重新查估,不容追溯而合法;二、對於亞興、龍邑兩家公司查估作業錯誤比例太高,應減發服務費用,並列為黑心公司,禁止承包市府工程一段期間;三、建設局、地政局、都發局相關承辦及主管應移送監院及司法處理;四、法制局應開列法令適用課程,相關查估作業人員應上課研習,作為考績參考;往後異議案件,應有法制局人員參與審查,並提供法律諮詢;五、政風處不能查察於前,又不能防弊於後,建請裁撤。 市長胡志強表示,對於楊議員五項建議,一定會研究可行性,至於何錫榮、黃江世等人的補償問題,請副市長率地政、都發、建設及法制局會後與楊議員研商。 圖說:議員楊永昌質詢地政局長。(台灣新聞網記者陳祐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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